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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驿 | 小明抚养费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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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17 09:50:25 打印 字号: | |

什么是抚养费?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是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还有“抚育费”的表述,实质上,抚养费和抚育费是一样的。


这一年,小明8岁,爸爸妈妈吵架分居了

小明随妈妈共同生活

如果他需要爸爸支付抚养费

该怎么做呢?


马上进入Q&A环节!


Q

一、小明的爸爸妈妈分居生活,期间爸爸从未过问小明的生活,现小明需要爸爸支付抚养费,应该由谁作为原告起诉呢?

答:如果父母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已经离婚了,请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主体应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小明的爸爸妈妈尚未离婚,但分居生活多年且期间从未支付小明的抚养费,小明可以要求爸爸支付“婚内抚养费”,此时,应该以小明作为原告起诉,小明的妈妈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应注意,在离婚诉讼中,因离婚行为产生三个法律关系:离婚身份关系、子女抚养关系以及财产关系,这些法律关系通常应在离婚诉讼中合并审理。因此,如果小明的爸爸妈妈正在离婚诉讼中,抚养费请求也可以在离婚诉讼当中由小明的妈妈一并提起由法院合并审理。


Q

二、小明应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抚养费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

因此,小明应当到爸爸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小明爸爸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小明应当到爸爸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Q

三、小明可以要求爸爸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是多少呢?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因此,关于小明抚养费的数额,法院会综合考虑小明的实际生活需要、小明爸爸妈妈的收入、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小明生活所在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Q

四、小明要求爸爸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审判实践中,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为按月支付。当然如果给付抚养费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因此,小明可以要求爸爸按月支付抚养费,如果爸爸经济条件允许且同意当然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后来,小明的爸爸妈妈离婚了

离婚协议约定小明由妈妈直接抚养

爸爸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


Q

五、关于小明抚养费的判决、协议生效后,小明能否再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这一年,小明18岁

考上大学了


Q

六、成年后,小明的爸爸不再支付抚养费,小明的妈妈以小明的名义起诉爸爸要求共同负担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法院会支持吗?

答:通常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12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承担抚养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对成年子女的抚养,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才属于法定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在校就读”指的是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不包括高等教育。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情形包括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身体、智力残疾无法独立生活等等。

此时,小明已经成年了,客观上已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应当鼓励小明通过勤工俭学完成学业。当然如果小明的爸爸愿意继续为小明提供生活费和教育费,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文稿来源:漳州中院少年庭 陈燕

 

 

 
责任编辑:沈浩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