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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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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27 08:58:05 打印 字号: | |

黄志丽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0年12月  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2013年2月   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13年4月   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4年9月   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2014年10月  被中组部、中宣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宣传对象

2015年1月   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八闽楷模”荣誉称号

2015年2月   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015年4月   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5年10月  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2016年2月   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16年3月   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2016年7月   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6年12月  被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评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

2018年3月   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2019年9月   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九部委联合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知心法官

——记“时代楷模”黄志丽

 

她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没有被改判发,没有被投诉信访40%七天内审结,93%调解撤诉,服判息诉率达到99.7%

她扎根基层15年,忠实履职、秉公办案,用司法的温暖消融当事人的隔阂,用公正的裁决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她善于总结提升,形成“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方法,即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这一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已成为全国法官和法律界人士的宝贵精神财富。

她就是党的十九大代表、“时代楷模”、漳州市芗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巷口法庭庭长黄志丽。

腹心相照者,谓之知心。黄志丽最善以情动人,调解办案仿佛贴着当事人的心。因此,群众都称她为“知心法官”。

 

公仆情怀 她是人民群众的知心人

十几年的法官生涯,办了五千多件案件,在上万名当事人如释重负的笑脸里,我收获的是满满的幸福。

                                     ——黄志丽

2017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开幕,首次开通党代表通道,黄志丽作为首批亮相通道党代表,这样介绍自己:“少女时代我有个‘侠女梦’,一心想匡扶正义、扶弱济贫。很幸运的是我成为了一名人民法官,我的‘侠女梦’在法官生涯里得到了实现。”

正是这样一个怀揣侠女梦的基层法官把为人民追求公平正义当成人生目标,这片土地上的群众成了挥之不去牵挂

“把我当你们的亲人,把你们的困难交给我。”这是她群众信誓旦旦的承诺。

一起赡养案件,谢老伯的养子小谢因挪用公款获刑三年。出狱后,他自己租房在外生活,与养父再不往来。接到诉状,小谢表示,法院判多少他就付多少,但不会去照顾老人,因为他坐牢期间养父从未去看他。

不管黄志丽如何劝说,都无法说服小谢。一次,黄志丽到谢老伯家走访,老伯正在看小谢的照片,他说,当初没去探监,是担心影响儿子改造、减不了刑。黄志丽灵机一动,偷偷录了音,并向谢老伯借了相册。

当小谢看到相册、听到录音时,这位一米八的汉子眼眶红了,说:“黄法官,我这就回家陪我爸去!”

走在路上,常会有人招呼黄志丽,叫她丫头、闺女、妹子等,黄志丽总是愉快的回应,她说:“这多亲切呀!这是百姓把我当成他们的亲人、朋友。” 

办案中,小到一草一木的归属,大到巨额财产的追讨,黄志丽都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千方百计解决好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她坚信,理解与体谅能传递司法温暖,赢得群众的信赖。

农民工许清枝从脚手架上摔下来,高位瘫痪,他的妻子将他丢在工地的工棚里,要挟雇主赔偿。夏日酷热的工棚中,许清枝躺在办公桌上浑身屎尿、蚊虫满身、面如死灰。

黄志丽不顾脏臭,当着许清枝妻子的面,亲自为许清枝擦洗、喂饭喂水,将心比心地与许清枝妻子长谈,唤起她的真情。同时,黄志丽严肃指出雇主管理上的漏洞和法律上应负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收到赔偿款时,许清枝说:“黄法官,多亏你开导我老婆,她跟我认了错,说以后会好好照顾我。”听着许清枝哽咽的话语,黄志丽说:“你也要多想想你爱人的难处,多体谅她。”许妻听到了,含着热泪说:“黄法官,你放心,我一定照你的嘱咐去做,好好用心的照顾他。”

“法官的根在百姓,心在群众。只有对百姓的疾苦感同身受,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黄志丽时常提醒自己,一定要记住群众的“难”,真诚对待每一位群众,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做一个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

一起儿子状告父亲侵占房屋的案件,黄志丽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来到老人家中。

蔡老伯70多岁了,长年患风湿病痛,手脚变形,抖抖索索极为不便,辛苦攒下的一小套平房,在儿子结婚时,将产权转给了儿子。哪知婚后不久,儿媳对老人又骂又赶,老人只能含泪住到一旁小屋,儿媳还堵住小屋通往客厅的门。

小屋里连个坐的位置都没有,老人吃喝拉撒全在这儿。黄志丽心里一紧,卷起袖子,先帮老人打扫房间,蔡老伯想拉住黄志丽,但又缩了回去。黄志丽主动拉着蔡老伯的手,笑着说:“老伯,你这手不是脏,是风湿,又不会传染人,吃了药,会好起来的,我不介意。”

“如果把房子判给儿子,那老人要住哪里?”黄志丽眉头紧蹙,这个案件若依法裁判,父子关系怕要闹僵,不利于老人晚年生活。

此后,黄志丽抽时间到蔡老伯家中,为老人买水果,与老人谈心,并走访老人的亲戚邻居,记录下了老人多年来关心爱护儿子的点点滴滴。

两周后,案件开庭。黄志丽拿着笔记本对小蔡说:“那年冬天你生病住院,是谁三次卖血为你治疗,保你健康长大?为了让你吃好用好,是谁大冷天去江里捞蛤捞鱼卖落下风湿病?……”黄志丽一连举出老人辛苦抚养小蔡的十几个事例,小蔡回忆起与父亲相依为命的一幕幕,在老人面前长跪不起,旁听的媳妇也羞愧得不好意思抬头。

在黄志丽的贴心调解下,一起父子对簿公堂的庭审成为一堂融法理、亲情的“道德讲堂”。“每起案件都能折射出社会道德在某一方面缺失的现象,”黄志丽说,她希望每办一起案件,都能播撒下一颗种子,或遵法守法的种子,或和谐礼让的种子,或爱的种子,只要有几颗发芽成长,就很值得。

 

忠于法律 她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审理案件要如抽丝剥茧般追根溯源,探求事件内在的根源,理清案件外在的证据,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黄志丽   

黄志丽在工作上有一股“牛”劲,在钻研法律业务上还有一股“韧”劲。

2011年夏天,某桩基施工公司起诉某建筑公司拒付工程款。原告证据不足。为了弄清事实真相,黄志丽在庭审前做了7份询问笔录,逐一比对,寻找突破口。她发现项目经理曾表述存在桩位下陷的问题,就向建筑业界人士多方请教,并四处奔走寻找证据。

有人说黄志丽:“简单的案件硬是被复杂化了。”她笑答:“群众不就图个公正吗?我们多辛苦点,群众就少点诉累。”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桩基检测公司浩如烟海的旧档案里,黄志丽最终找到了当年记载桩基消失情况说明的图纸,并综合其它证据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92万元。判决后,原告在十天内收到了这笔拖欠已久的工程款。

凭着对工作近乎苛刻的认真细致,黄志丽一次次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拨开迷雾,还原真相。芗城区法院副院长陈成刚评价黄志丽:“办案时,她总比别人认真一点、耐心一点、辛苦一点,日积月累,这么多‘一点’造就了百姓信任的黄志丽。” 

为了办好案,多年来,黄志丽还坚持自学医学知识、进修心理咨询师课程、考取婚姻分析师资格等,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审判技巧。

一起残疾人离婚案件中,被告郑阳肢体三级伤残,原告罗玲玲不顾夫妻二十年的情份,舍弃郑阳另觅新欢,并起诉离婚。接到法院通知,郑阳情绪激动,扬言要伺机报复。案件比较特殊,黄志丽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赶往郑阳家。

郑阳精神萎靡地躺在床上,胡子拉碴。黄志丽针对他心理上所受的伤害和心理调节困难,进行了专门的心理辅导,“报复解决不了问题,希望你能把想法告诉我,我们一起面对。”

黄志丽用换位思考的方法,耐心劝解,被告逐步熄下了仇恨的火苗。“黄法官一直劝我们夫妻和好,可是我看我妻子那个态度,我就知道我们好不了了,既然缘分已尽,我也不强求了。”几次调解工作后,郑阳的生活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

不偏袒任何一方,这是黄志丽办案中坚持的原则。

原告罗玲玲无情抛弃丈夫的行为在庭上受到了黄志丽的严肃批评。罗玲玲承认自己的自私,希望丈夫能谅解她,并当庭表示支付郑阳5000元的精神补偿费。有了黄志丽庭前的宽慰和辅导,郑阳看开了,虽有不舍,却还是点了点头:“都听黄法官的。”

结案后,郑阳遇到心理问题,仍会给黄志丽打电话,黄志丽从未嫌烦。郑阳说,黄法官的耐心是他在其他人身上未曾见过的,是黄法官教会了他,残疾人也可以有自己精彩的生活,不必依赖任何人。

“审理一件、教育一片,每一个当事人背后都是一个社会群体,影响一个人,就会影响一群人。”由于业务精湛,黄志丽在办案过程中,总能及时为群众释法讲法,“只有把公正裁判与释法说理完美结合,才能让法官心中的公正化为群众相信的公正。”

20148月,南坑街道古塘村村民因土地征迁款分配,闹得不可开交。原来,按村规民约,外嫁女不能享受土地权益。但有40多个村民,虽已出嫁,却仍住在村里,丈夫、孩子也落户在此。她们坚持,拆迁款有自己的一份。

这时,黄志丽来到村里,把双方村民都喊来了。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千百年来,都是这理儿!”反对者咄咄逼人。

“从法律上说,他们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权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从情理上说,人家参与村里修路、修庙,每年祭祀活动的人头费没少交,给村里作了贡献,要分钱了,你们却把人拒之门外?”黄志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消除村民疑虑,她还翻出几份类似案例的判决书副本,张贴在村里的公告栏上。

经多次一对一调解,纠纷迎刃而解。40多个村民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款。

“我在进行调解时,常常灰头土脸,无功而返。”南坑街道副主任杨晓煌说,“黄氏调解法”不仅以理服人,还十分接地气,“上来就是一通闽南俚语,说到老人们的心坎里,不仅解决了纠纷,还普及了法律知识”。

 

忠诚履职 她是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选择法官,就选择了奉献,我无怨无悔。

                                   ——黄志丽

“司法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作为法律工作者,有责任为司法的春天而努力。”正是出于这份使命感,多年来,虽然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法官工作辛劳繁重,黄志丽依然坚守不移。

“能以一名法官的身份亲历司法改革一路走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我深感荣幸。”每每提起司法改革,黄志丽总是感触很深。

黄志丽这样评价司法改革,“这是司法改革最集中、最有力的五年,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一件件立法成果应时而生,一个个法律空隙被及时填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形成和完善,夯实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于是坚定不易推进司法改革在基层落地生根成了她近年来最执着的事

司法责任制落实后,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大大提高了法官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黄志丽看来,这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小蔡与小崔是安徽同乡,因借贷纠纷闹上法庭。小蔡手握8万元借条,称对方赖账不还。开庭时,小崔迟迟不现身。黄志丽给小崔打了多次电话,均未接通。有人建议缺席判决

员额制实施后,法官被赋予独立的审判权,在黄志丽看来,这既是权力,更是责任。

黄志丽没有草率结案。当晚,电话终于打通了,小崔委屈地说:“我早已还了3.6万元,他却翻脸不认人,这笔钱留给他买药吃好了,算我倒霉,想怎么判就怎么判。”黄志丽没有放弃,不断给小崔做工作,不能感情用事,错失为自己辩解的机会。最终,小崔到庭。经比对收据,小蔡才发现自己记忆有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这句话,黄志丽写在了笔记本的第一页。

一年春节前,城郊一工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百名农民工围堵大楼,黄志丽和同事们冒着大雨赶往工地。凭借瘦小的身躯,黄志丽钻进激动的人群中,找了个凳子站了上去,“大家先听我说……你们放心……”铿锵有力的话语,让现场安静了下来。

了解到农民工食宿都没有着落,她联系了开发商协助安排,并从包里掏出钱让同事先给农民工每人买份快餐,下雨降温,她关心农民工工棚的保暖情况。安顿好农民工,黄志丽找到工地的承包方,了解到是因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引发资金链断裂,她又赶忙找开发商协调资金,开发商不是躲着,就是冷言冷语地敷衍,后来黄志丽对他法律劝诫,准备先予执行,开发商才拨了近30万元。

黄志丽亲自到现场督促工资发放,叮嘱民工兄弟说:“回家路上保管好工资,安心过好年。”农民工们握住她的手说:“黄法官,就冲着您,明年我们还来漳州打工。”

“法官既要心系群众利益,又要维护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黄志丽的母亲生前8年卧床不起,她白天办案,晚上床前尽孝,还常利用休息时间查阅卷宗等,一年加班1000多个小时。长期超负荷工作使她落下胃病和腰椎间盘突出,但从未耽误一个案件的审理。“选择法官,就选择了奉献,我无怨无悔。”

20126月,全省首个以个人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立,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几年间,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覆盖到社区、乡村、工业集中区,累计为群众答疑793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9次,诉前化解民事纠纷1132件。

“对许多老百姓而言,打官司并不容易。”黄志丽说,这两年,她带领法官工作室团队投入更多的精力,试图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司法服务路径。

家住芗城群裕社区的高中生小陈,每天都骑着小黄车上学。可是在期中考试那天,停在楼下的小黄车被另一小区住户小林骑走了,小陈考试迟到。小陈妈妈找小林理论,打了起来,闹到了群裕社区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

“你是孩子的第一老师,一言一行,是孩子成长路上的指标。首先,将小黄车专属占用,你不加以制止和纠正,反而支持,这会给孩子造成一种把他人、把社会上的东西占为己有是理所当然的错误观念。其次,当单车被骑走后,你没有趁机对孩子进行教育,反而去找其他人麻烦,你又成了孩子品德教育的反面教材……”在黄志丽的耐心劝导下,小陈的母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赔偿了医药费,并赔礼道歉。

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办群众最满意的案件,做群众最信任的亲人。黄志丽一直以此为目标。

 

 

严于律己 她是清正廉洁的捍卫者

只愿回首法官生涯时,不为欲望所绊、不为权力所羁、不为名利所累,清正廉明,清白一生。

——黄志丽

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黄志丽在工作中严于律己,不讲究物质享受,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本色。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句民间俗语到了黄志丽那儿,变成了“常在河边走,坚决不湿鞋。”

一起遗产分割案件的当事人陈阿婆,多次上门找到黄志丽。第一次,她来到黄志丽的办公室,悄悄塞给她一大包茶叶,被黄志丽婉言谢绝。没过几天,陈阿婆又用快递寄来购物卡,黄志丽把阿婆约到办公室,退还了购物卡,并耐心告诉她:“我一定会公正办案的。”

第三次,黄志丽在办公室加班,陈阿婆一进门便拿出一个黑袋子,硬是往黄志丽手里塞:“黄法官,我老太婆,实在不知道您喜欢什么,您看在我天黑了还过来的份上就收下吧!”黄志丽拉着阿婆,温柔的对她说,“阿婆,我真的不能收你的东西,因为我过不了自己良心的那一关。我一定会秉公办事,请您放心。”

案件顺利调解后,陈阿婆抹着眼泪再三哽咽,“黄法官,现在我相信了,您说的都是真心话。”

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作为一名解决利益纷争的基层法官,黄志丽同样也要面对人情、世故的困扰。

被告人林国的姐夫在自己的机砖厂帮忙,不料,却意外掉进搅拌池死亡,姐夫的父母起诉要求林国赔偿200万元。

得知黄志丽喜欢书法,林国带来一块端砚,请她“依法”办案。黄志丽坚决不要,严肃地告诉林国“我决不会收。其实你做了件傻事,把这钱赔给对方多好。”

被告不死心,又托黄志丽的老同学前来说情。原告也找到了黄志丽亲戚,希望能拿到更多的赔偿。面对说情人,黄志丽没有简单地一口回绝,而是做起了同学和亲戚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成了“案外调解员”,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事后,被告感慨地说:“看到黄法官不收礼,我以为要赔很多钱,没想到案件得到这么公正的处理,这样的法官,我服!”

为避开人情世故,黄志丽有两个“法宝”:一是快审快结,能当庭宣判的决不另行择日宣判,不给当事人留说情时间;二是阳光司法,把审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摆在桌面上、置于阳光下,让当事人找不到说情机会。

“当法官,首要的是心正,心正则眼明,心正则行端。心正了,才能做到不为物欲所蔽,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黄志丽这样说,也这样做着。

法律之内,黄志丽克己奉公;法律之外,黄志丽尽己所能多奉献。有的案件当事人经济困难,她在经济上给予支持,没有工作的,她还帮忙介绍工作;有的当事人结案后,生活里有什么问题找她商量,她也从不嫌烦。她热爱公益事业,成为漳州市义工俱乐部一员,她积极参加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曾组织“衣加衣”送温暖活动、给西藏红十字会捐赠药品、参与妇联和工会献爱心系列活动、牵手留守儿童成为“爱心妈妈” ……

 

2017年109日上午,黄志丽在法官工作室调解完纠纷,刚要离开时,村里的柯阿婆端来了两碗糖水鸡蛋。

“志丽啊,听说你这次当党代表到北京去开会?”

“是啊柯阿婆,你怎么也知道啊?”

“阿婆每天都有看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的啊。孩子啊,你把这糖水喝了,甜甜嘴,去了北京,帮阿婆说说好话,感谢党啊,教育出好多的好孩子、好干部。”

端着沉甸甸的碗,黄志丽喝了一口,红了眼睛……

“感觉最重的是肩上的责任与使命。”对于黄志丽来说,十九大代表的身份为她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平台,身为基层党员、基层法官,她在平时与老百姓打交道时,一头想着尽可能多地收集社情民意,最大范围地倾听群众呼声;一头把党的好政策、好规定和党对百姓的关心与爱护之情带到群众中去。“人民法官就是要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我一定会做好沟通党和群众联系桥梁上最坚实的砖。”


 

 

 

 
责任编辑:沈浩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