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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暨“执转破”工作推进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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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22 17:11:42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推进法院“执转破”案件办理,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0日,漳州中院以两级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1年全市法院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暨“执转破”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通斌,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翁志刚参加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全市法院民二庭、执行局干警参会。

会议传达了4月16日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全市法院2018年以来司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报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移送情况,进一步明确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中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考核要求。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翁志刚对“执转破”工作作出部署,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提高“执转破”案件移送的积极性,解决好理念滞后、动力不足、保障失位、直通打折等问题,为破解执行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大助力;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打折扣落实省法院通知要求,并列入绩效考评机制,实行月通报,强化执行力;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跟踪问效,完善沟通协调,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动态跟踪,加强督导与指导,实现全市法院“人员、手段、程序”共享。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通斌部署全市破产案件审理、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工作时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司法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部分,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到位;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架构,要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研究、部署、落实,确实提升司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指标;三要悟透指标要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中由法院牵头负责的四项指标,特别是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认真领会指标的内涵外延、考核过程、评价体系,学懂弄通,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四要落实职责清单,加强管理,严格考核考评办法,推动司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完成;五要加强府院联席互动,立足实际,强化协作,努力形成全方位、高质量、多层次的营商环境大合力。


文稿来源:漳州中院民二庭谢建才、执行局王佳鹏



 
责任编辑:沈浩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