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云霄法院女子巡回法庭立足岗位职责,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近日,云霄法院女子巡回法庭受理一起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陈老汉(化名)出生于1946年,陈大妈(化名)出生于1952年,两人于上世纪70年代经媒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两子均已成年。陈老汉年轻时有过军旅生涯,性格耿直,陈大妈从未接受过文化教育,平时爱唠叨,两人性格不合,长期争吵。陈大妈思想观念传统,得知被陈老汉起诉后,采取躲避方式,拒不配合接收应诉材料。
经办法官了解情况后马上联系基层妇联,组织双方到当地村部。考虑到双方年事已高,经办法官决定下乡送达同时了解双方矛盾焦点,并对诉讼权利义务、相关法律程序、法律后果进行释明,以保障双方充分行使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并对相应的法律后果有较为理智的认识,既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下一步案件的顺利审理打下基础。
邓某(男)与陈某妹(女)经人介绍认识3个月后登记结婚,婚后陈某妹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羁押于福建省女子监狱。邓某于今年5月诉至法院主张与陈某妹离婚,起诉状及证据均未体现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有购置共同财产,也未提及是否生育子女。
云霄法院女子巡回法庭吴法官接手该案件后,及时与福建省女子监狱取得联系,按照监狱管理规定,提供三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准备好相关手续前往福建省女子监狱提审。
在开庭前调解阶段,吴法官耐心询问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以及是否生育子女、婚后是否购置共同财产和是否存在共同债权债务。没想到被告陈某妹声泪俱下,认识到自己因犯罪存在过错,表示尊重邓某离婚的选择,但陈述其与邓某婚姻关系期间曾因宫外孕导致切除一边输卵管,日后当母亲的机会微乎其微,要求邓某给予经济上的补偿,且两人婚后共同购置本田CRV车辆一部,陈某妹有支付部分首付款。吴法官根据多年审判经验,从情、理、法动员邓某适当补偿,最后邓某表示虽经济困难,但愿意分期支付陈某妹经济补偿及共同财产折价款合计6万元。
2020年1月陈某德(已判刑)纠集未成年人李某、方某、林某、陈某等人持甩棍、铁棍、木棒等器械在网吧及门口殴打未成年人吴某,致吴某轻微伤住院治疗7天,花费医疗费近万元,还造成营养费、护理费等其他经济损失。2021年4月吴某诉至法院主张陈某德、4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赔偿其经济损失。
图左为监护人
云霄法院女子巡回法庭接手该案件后,发现陈某德于案发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目前尚在龙岩监狱服刑期间,而本案总共涉及5个未成年人10个监护人,根本无法开庭,便灵活采取应对措施,先分别通知5个未成年监护人到法庭调解,经过女子巡回法庭吴法官对责任份额及相应赔偿比例的释明,10个监护人均表示互相理解,4个未成年人被告及其监护人对自身的责任份额表示接受,现在4个未成年侵权人该履行的赔偿款均已到位,4个未成年均已认识到错误并表示愿意悔改。未成年受害人吴某及其监护人也表示理解,收到赔偿款后当即撤回对4个未成年侵权人及其监护人的起诉。
云霄法院女子巡回法庭自今年1月份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发挥女子法官柔情司法、刚柔并济的优势,在送达、调解、开庭、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通过线上线下、下乡服务、多方联动等多种方式,切实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让“老、妇、幼”等特殊群体从点滴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来源:云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