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
“大爷,您请坐,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交通庭的法官热情地招待着这位老人坐下。
“我是去年十月份的时候,骑着电动车路过正兴学校时,被一辆停着的汽车突然开门刮倒受伤了。”大爷吃力地一边看纸条一边念着。
“哦,你把材料给我看一下。”法官接过材料仔细审核起来,“楼下的交警帮你调解过了吗?”
“调解过了,但是车主一直不同意赔我2000元的要求。”大爷气得双手直哆嗦。
“好的,我先向车主了解一下情况,您先坐着等一下。”说完,法官拨通了车主的电话。……
经法官进一步了解,得知该案发生于2020年10月18日,林某祚持有效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平和县小溪镇正兴大道学校门口停车开门时,碰撞到其车旁一辆普通二轮电动车,造成车主曾某新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最终经交警认定,林某祚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官与车主联系后,找到了本案无法调解的关键点:保险公司只同意理赔2000元,车主却想要回800元修车费用,而曾某新则不同意。
法官于是采用“背靠背”“肩并肩”的调解方法分别与曾某新、林某祚做思想工作。
“大爷,您要求对方赔偿2000元,是否有相关的依据,比如医疗费用的发票之类的。”法官转向曾某新老人询问到。
“有,但是只有四百多块钱,不过我现在的脚拇指裂开了,很严重,还没有去看医生。如果我躺在医院一年半载的,我看单医疗费就不止10000元。”大爷有点生气地说道。
“那不是,大爷,您住院的费用,可以通过鉴定机构鉴定出来,哪些是与本次事故相关的,哪些是不相关的,只有跟该起案件相关的部分法院才会支持。”法官耐心的回答。
听完法官的解释说后,大爷不再说话,法官趁机劝说曾某新老人,不应当提出过分的要求,只要赔偿合理,就可以考虑和解,而不是漫天要价。最后大爷答应减200元钱,但是车主也只愿意减200元,也就是要拿回保险理赔款600元。这样总数达到2400元,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法官尝试与保险公司联系,看看保险公司能不能多理赔400元,经过多次沟通后,最后保险公司答应多理赔400元。
法官如释重负,转身对曾某新说:“大爷,问题解决了,您加一下我们交通庭专用微信号,然后就可以先回家了,稍后我们在线上确认并采取线上理赔的方式就行了。”听完法官的话后,曾某新老人显得很惊讶:“这……就可以了?问题就这么解决了?你不会骗我吧?我可是没那么好糊弄的。”
“放心吧,大爷,要是下午没解决,您还可以来这里找我,我一定给您一个交代。”法官笑着说。
听了法官的解释后,大爷这才放心地离开。交通庭工作人员立马下楼与交警调解员联系,主动添加了各方当事人的微信。在拟定调解协议书后,就上传至微信群中让各方当事人确认,时间仅用了一个小时,保险公司线上确认后立即将理赔款分别汇至曾某新及林某祚的账户中,至此案结事了人和,各方皆大欢喜。
平和法院交通庭秉承司法为民宗旨,以“一站式”服务功能为依托,由入驻交通庭“一站式”服务的保险专员、人民调解员、交警、法官共同为当事人提供从法律咨询到诉前调解再到立案咨询等事项,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对于简易交通事故纠纷,启用快审快调机制,力求三个小时内解决纠纷,实现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解难事的宗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来源:平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