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心收到漳浦农商行以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化名)及其配偶林某(化名)为被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要求该公司偿还贷款本金8500000元及利息等200580.95元,两项合计8700580.95元,王某、林某均提供抵押物进行担保。
原来,王某所经营的工厂因疫情原因,已停产13个月,目前刚刚要复工复产,却又因银行债务到期,企业面临着被起诉的危机,心急如焚的王某只能向驻在中心的法官求助。
驻中心的法官了解案情后,及时靠前指导,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希望银行方能适当延长还款时间,一方面围绕违约责任等问题向王某释法析理,安抚其激动的情绪。“案件数额巨大,我们只能延期40天。”经多次沟通,银行仍表示最多只能延期40天。“我怎么可能在40天内拿出870万啊!”听到这样的答复后王某情绪更加激动了。
历经1个月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签订调解协议,2笔贷款分批延期1年偿还,若王某按照协议履行,银行还将减免部分罚息。由于该调解协议是分期履行的,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立即向漳浦法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漳浦法院依法审查后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
这样的调解结果不仅保障了企业生存空间,同时也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方最大限度共赢,获得了双方的称赞和感谢。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漳浦法院找准“为群众办实事”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于2021年5月联合人民银行漳浦支行、漳浦银保监组与漳浦银行协会成立“漳浦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自中心正式成立2个月以来,共受理涉金融案件532件,涉案金额达7930.5万元,已结案306件,其中调解、撤诉85件,同时,中心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涉纠纷的银行客户节省诉讼费28.9万元、律师费6.25万元,有效提升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漳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