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下午快到下班时间,一对年轻的夫妻行色匆匆地找到平和法院交通庭,带着哭腔对法官诉苦着:“法官好,我老公骑电动车把一个小孩撞伤了怎么办?我们也愿意赔钱,医疗费什么的我们也会负担,但就是怕这件事情没完没了的,怕对方会讹我们。”
法官起先没有听明白,以为是这对夫妻的小孩被电动车撞伤,连忙让两个人坐下来,让他们把事故的经过详细陈述一遍,法官后来才知道是他们把别人家的小孩撞伤了。
事故发生在2021年8月22日19时许,林某伟驾驶无号牌电动车在山格镇东古桥路段骑行时,撞上突然从右侧跑出的女童杨某,事故发生后,杨某被送往平和县医院及漳州市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事故造成杨某外阴外伤出血,医疗费用共计420元,林某伟现场垫付。
法官:“你们当时有报警吗?”
林某伟:“我没有,是对方报的警。”
法官:“交警有帮你们处理吗?”
林某伟的妻子抢先说:“交警让我们今天下午过来,说要帮我们调解,不过,我在报纸上看过你们平和法院交通庭的一些报道,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所以我更希望你们法官帮助我们调解。我问过医院的医生了,说这个小女孩只是皮外伤,没有什么大碍。”
法官:“首先,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既然你们找到我们,我们就一定会公平公正地处理这起案件。不过我要先看一下医院出具的医嘱,才能确定小孩没事。”
林某伟的妻子:“医嘱在小孩的妈妈那里,我们愿意赔钱,而且我们当场就送小孩到我们县医院去治疗了,后来小女孩的妈妈说不放心,我们又立马带小女孩到市医院去看了,都说没有什么大碍。”
了解了该起事故的基本案情后,法官拨通了楼下交警事故处理工作人员的电话,得知对方当事人也在楼下等待调解后,法官立马带这对夫妻到楼下进行“一站式”调解,在法官的主持及常驻交通庭调解员的配合下,“圆桌”诉前调解工作立即启动,法院的书记员则主动帮忙照看女童,让女童的法定代理人杨某玲专心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初期,当调解员反复询问杨某玲需要得到什么赔偿时,杨某玲始终一言不发,场面十分尴尬,导致调解工作一度中断。调解员从法理、情理各个角度劝说杨某玲,事故既然发生,应当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不应当过度去纠缠对方,而车主方面也一直强调会赔偿女童的人身损害。杨某玲依旧面无表情,也看不出这位妈妈的内心活动是什么。法官主动安抚她:“没关系,有什么需求,你就直说,我们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我不认识你,也不认识这对夫妻,所以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杨某玲听完法官的话似乎有所触动,好像放下了戒备一样,说道:“哦,我就怕后续我女儿会有一些不好的影响。”
法官:“医生是怎么说的?”
杨某玲:“医生是说没什么大碍。”
法官:“哦,既然医生说没事,应该是没问题,这方面还是要听医生的,我们也无法判断。那您现在有什么诉求?”
杨某玲叹了一口气:“既然我女儿没有什么大碍,我也就不用怎么追究了,对方随便赔偿一点营养费什么的就好了,毕竟对方也帮我们交了医疗费。”
法官转向车主询问道:“你们愿意赔偿多少,一次性解决。”
林某伟的妻子:“我们赔给你1000元吧,这样可以吗?”
杨某玲点点头表示同意……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电动车主同意一次性赔偿杨某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000元,并当场支付,林某伟的车辆损失自己负担。至此案结事了人和。
现场,杨某玲感慨万分:“你们的调解效率太高了,我父亲之前也发生过交通事故,用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解决,现在真的不一样了,太谢谢你们了。”
车主也不停地感谢着…...
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不禁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