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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南靖:“府院联动”升级 再添执行“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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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27 11:27:46 打印 字号: | |

10月22日上午,南靖法院召开执行“三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推进会暨联动单位共建协议签约仪式。省法院执行局局长、二级高级法官许寿辉,漳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元祥,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范宁宇,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翁志刚,南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庆丰,副县长、公安局长兰群峰,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各联动单位主要领导,部分媒体代表及全体执行干警出席会议。会议由南靖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卢明春主持。

会上,卢明春代院长介绍了南靖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基础上,创新推出执行“三联动协作机制”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成效,简要介绍涉“恒诚•御琚”系列案件执行情况,现场为“恒诚•御琚”业主代表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和标的款,并举行联动单位共建协议签约仪式。


▲会议现场
“恒诚•御琚”系列案件执行情况 

▲标的款发放仪式

今年3月以来,南靖法院陆续收到“恒诚•御琚”楼盘系列执行案512件,标的额达2000多万元。

该楼盘因竣工验收、银行抵押、土地查封等因素,造成业主无法确权及办理不动产权证进而引发连锁纠纷的困境,为此南靖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迅速组建执行专班,在漳州中院指导、南靖县委领导、县政府支持、联动部门协作下,全力攻坚化解。

历时4个多月,南靖法院以“灵活”的执行方式,解锁“连环套”,不仅解决540多户业主历时3年多办证问题,还促使该房地产企业起死回生,恢复销售经营,新增销售存量房屋8套、车位20个、商场2个,回款1300多万,为财政创税收260万元,充分、精准保障了各方债权人权益。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联动单位共建协议签约仪式上,南靖法院与南靖县公安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南靖县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公职人员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两审两创 共建共联,审判执行与行政审批服务共建协议书》。



▲共建协议签约仪式

曾庆丰代表县委县政府向省、市法院领导和各级各相关部门领导莅临指导表示感谢,并指出,南靖法院狠抓改革创新,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常抓诉源治理,健全综合治理格局,细抓便民执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元祥讲话

吴元祥强调

要强化系统观念,推进执源治理,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要强化前瞻谋划,提升智慧引领,深化执行服务中心建设,紧盯“3+1”核心指标,总结提炼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要强化长效常治,巩固深化成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营造诚信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法院执行局局长许寿辉讲话

许寿辉强调

执行工作离不开多元协作,要融合联动,多管齐下。“两审两创,共建共联”协议签约仪式,进一步丰富了执行联动机制内涵,凸显出更深层次的时代意义。

执行工作离不开强制属性,要敢于亮剑,又要善意文明。要持续打好执行攻坚这场硬战,努力让“纸上权益”快速变现,全面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运用执行职能,为建设经济强省提供一个相适应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院执行工作离不开改革创新,要勇于探索,推陈出新。执行领域的改革和发展,正呈方兴未艾之势,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南靖法院这起经典案例所展示出来的理念、思维、平台、经验和机制,就是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具体诠释。

执行工作离不开纪律铁军,要定力如山,执法如山。要教育和引导执行干警,敬畏法律、敬畏良心、敬畏纪律,警惕围猎,切忌侥幸,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把欲望关进信仰的笼子里,把时间关进学习的笼子里,牢牢把责任扛在肩上,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来源:南靖法院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