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立案速裁团队持续升级优化诉讼服务功能,将“一站式诉讼服务”和“一站式解纷机制”贯穿在涉企诉讼案件过程中,以审慎审理民商事纠纷为原则,充分运用网上立案、视频庭审、线上调解等互联网司法方式,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行使诉权,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立案全天候,调解“云端见”
近期,原告漳州某物资发展公司诉被告浙江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网上立案后分配给速裁团队张法官。在查阅并确认原、被告双方均已接收案件材料后,张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了解情况,得知被告因疫情影响资金链存在问题,无法即时全额偿还所欠货款,在综合考量双方的企业性质及被告存在的现实问题后,张法官多次电联沟通,建议彼此合理化解矛盾,最终原告同意被告提出的在一年内分两期清偿货款的方案。
在确定调解方案后,考虑到被告系外地企业,且疫情期间车途不便等因素,张法官建议并促成双方通过微信小程序“福建移动微法院”平台高效签订了本案的调解协议。不足半个月时间,该案实现了从立案到审结全流程,原告“足不出户”讨回货款,被告“指尖轻点”解决纠纷,充分体现芗城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积极性及能动性。
调处“办快事”,止争“能办事”
在一起涉及“中国女排娘家”基地项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原告龙岩某建材公司将承包该基地项目建筑装修等业务的被告厦门某装饰设计公司及发包方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诉至本院,要求两被告支付尚欠工程款168400元。
张法官审阅卷宗后,第一时间分别与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厦门某装饰设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在了解到作为发包方的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已实际向承包方厦门某装饰设计公司支付项目工程款,且厦门某装饰设计公司也有意愿向原告龙岩某建材公司清偿尚欠的工程款后,张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张法官释明,原告龙岩某建材公司同意撤回对发包方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的起诉,并当场与被告厦门某装饰设计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与“中国女排娘家”基地项目相关的纠纷被及时化解。
“中国女排娘家”基地建设项目对提升漳州城市品位,促进漳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基地的建设落成将大大提升漳州中心城区的形象及综合竞争力,也能让芗城人民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芗城法院经办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芗城经济建设等角度出发,认真研判案情,加快纠纷处置节奏。同时秉持不局限于个案的解决,也着眼于整体化解纠纷的原则,把功夫做到案件以外,消弭未然矛盾。通过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职能,助力“中国女排娘家”基地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芗城法院责无旁贷、重任在肩。今后,芗城法院立案速裁团队将继续深入优化诉讼服务、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和服务水平,为建设更宜居宜业的富美“便利芗城”保驾护航。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芗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