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漳州中院召开2021年度总结表彰会,回顾总结2021年主要工作,通报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2022年工作。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元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漳州中院副院长陈志福主持会议。
会上,漳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汉池宣读了表彰决定。市纪委监委驻漳州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漳州中院党组成员欧阳劲松就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部署。
吴元祥院长指出,2021年是漳州中院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执法办案成绩显著、改革创新成果突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的一年。漳州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481件,结案8017件,分别比增14.52%、12.17%,100%清结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调解率、平均审理天数指标位居全省中级法院前三,先后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司法服务保障漳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交出了合格答卷。
吴元祥院长强调,2022年,漳州中院要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全力实现“开门红”。要突出“先”,当好服务大局的“火车头”。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漳州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的十二条措施》,打造重点项目全链条司法服务机制,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突出“责”,当好执法办案的“领头羊”。更加注重规范高效,完善多层次、立体化闭环审判管理格局,重新修订中院绩效考评体系,加强人案比动态研判,及时调整审判力量和案件分流,实现审判资源配置最优化,促进全市核心质效指标均衡提升、稳步向好。要突出“新”,当好改革创新的“主力军”。推进“一庭(室)一品”建设,鼓励各部门挖掘、培育新亮点品牌,总结提升、做优做强生态司法、涉台司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要突出“实”,当好司法为民的“排头兵”。在诉源治理、金融纠纷化解、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普法宣传、等方面持续办好民生实事,积极争创全国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要突出“亮”,当好队伍建设的“先锋岗”。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干警激励关爱机制,加强审判业务专家和调研人才培养,持续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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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愧今朝使命担当
不负明天伟大梦想
祝大家新春快乐、虎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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