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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222人节前领到了309万元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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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2-10 09:08:46 打印 字号: | |

我现在就去银行,把钱领回了让婆婆开心,过了年就99岁了。”1月28日上午,漳州中院执行局执行员收到了当事人发来的一条充满谢意的信息。


1月24日至26日,漳州中院通过线上发放的形式,向某集资诈骗案件的222名被害人发放执行到位的案款共计3096038.42元。

此前,被执行人吴某、方某以开办公司的方式经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诈骗金额2000万元,涉及被害人多达300多人。由于大部分被害人不是以真实姓名在被执行人公司开户存款,导致被害人真实身份难以确认。

漳州中院立案执行后,一方面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229份报案笔录着手,查找被害人线索,并通过已经取得联系的热心被害人将该案的执行情况在辖区内进行宣传,让无法联系上的被害人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另一方面还联合云霄法院按照报案人留下的联系地址实地对被害人逐一进行查找,对已经搬迁或拆迁的,通过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联络宣传,尽最大努力联系上被害人。
在查找和处置财产上,漳州中院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分类梳理,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分阶段提高涉案财产的处置效率,并通过走访调查和系统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执行到位的到期债权依法予以提存。
经过努力,截止2021年5月,执行人员累计执行到位案款人民币244.0819万元,同时梳理出329笔被害人应退赔款项共计1975.516万元,已找到240名被害人并确认身份。2021年6月8日,漳州中院举行案款发放大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执行到位的第一笔案款发放给被害人,对一时查找不到或者联系不上的被害人案款按照比例予以留存,同时启动第二阶段的财产处置工作。经过7个多月几轮财产处置工作的努力,截止2021年12月,执行人员又执行到第二笔300多万的执行款。
一名当事人代表还向漳州中院执行法官送来了一面“执行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感谢法官,今年总算能过个好年了!感谢你们的付出,才没有让这些辛苦钱打水漂。”
为了能在春节前将案款发放到被害人手中,漳州中院第一时间制定发放方案,并组织执行人员和财务人员集中力量加班加点进行案款线上发放工作,截止2022年1月26日,已对222名被害人发放执行到位的案款共计3096038.42元,同时通过短信和电话方式逐一通知被害人,得到了群众们的一致好评。


来源:漳州中院执行局 谭隽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