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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司法 | 诏安法院成立蓝碳司法巡回办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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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28 09:19:57 打印 字号: | |




 

 

 

3月11日,诏安法院在梅岭镇东门村举行“诏安县人民法院蓝碳司法巡回办案点”揭牌仪式。漳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诏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东生共同为巡回办案点揭牌。诏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雄主持揭牌仪式,各成员单位以及诏安法院生态庭干警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相关人员在东门村村委会召开座谈会。会前,漳州中院专职委员林微、诏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东生、诏安法院院长黄志雄一同为蓝碳司法保护联络员、调解员、监督员“三员”颁发聘书,力求通过“三员”的加入,凝聚基层力量,迸发创新动力,助推蓝碳司法巡回办案点有序运转。

座谈会上,漳州中院专职委员林微从四个层面分析了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的创新背景和工作机制,详细讲解了制度规范、工作理念、标识保护、学术支持等。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她指出:一是规范涉蓝碳案件类型。进一步细化涉蓝碳案件的类型和工作方法,通过甄别涉蓝碳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妥善处理好涉蓝碳案件。二是完善蓝碳司法保护平台建设。依托已经挂牌成立的漳州蓝碳司法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探索开发蓝碳司法协同治理数据库。三是建立涉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各协作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探索培育蓝碳生态产业。四是打造蓝碳立体宣传模式。可通过举办蓝碳论坛、展会、研讨会等,拓展与全省、全国蓝碳领域交流合作,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蓝碳宣传、低碳普及、法治研讨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沈东生常委充分肯定了蓝碳司法巡回办案点的重要作用,同时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领悟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二要打开视角,多维切入。要立足蓝碳司法而不局限于司法,要从整个社会治理的角度切入,创新发展。三要整合力量,加强联动。要积极融入区域社会治理,整合多元解纷力量,群策群力,紧密把蓝碳司法同诉源治理充分结合,坚持“发现在先、化解在先”的原则,有力推进蓝碳生态的发展。

诏安县人民法院蓝碳司法巡回办案点的设立,将大力发挥诏安诉源治理“144”创新模式优势,源头上化解蓝碳产业发展初期的矛盾,助力蓝碳产业蓬勃发展。下一步,诏安法院将会深耕地区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深入结合诏安地区法治特点,打造诏安全新的生态司法品牌,奋力为诏安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诏安法院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