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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院创建 | 活用保全巧调解 化解干戈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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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13 15:35:13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