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法院创建 | 审执联动,雷霆出击
发布时间:2022-04-13 15: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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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加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近日,芗城法院金峰法庭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申请人韩某与被执行人韩某二系同村村民,2019年9月,被执行人韩某二在芗城区天宝镇过塘村从事卫生保洁工作时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碰撞到行人韩某,事故发生后,行人韩某受伤一级伤残,系植物人,被执行人韩某二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被执行人韩某二应支付申请人韩某赔偿款475131.7元。本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韩某二年迈,无生活来源,无经济收入,案件的执行一时困难。2022年,申请人韩某因病情恶化在家中病故,家属情绪相当激动,矛盾一触即发。
案件经办人获知此情况后,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马上启动快速应急机制,与金峰法庭商事审判组一起马上赶赴执行现场,并联合天宝镇政府、天宝派出所、过塘村委会等多方介入,做好调解维控工作。
执行现场
经过了两天的连续调解,申请人家属同意对赔偿款进行减免,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支付赔偿款十万元,被执行人韩某二子女自愿为本案的后期履行提供执行担保。同时,申请人家属同意息诉息访并承诺立即处理好后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该案得以和解执行,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芗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