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漳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4月19日、20日下午,漳州中院分别召开全市基层法院及中院各部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推进会,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规定动作测评指标及重点创建项目工作的完成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下一步打算等,并就如何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走深走实,尽最大可能取得创建实效等方面开展研讨交流。漳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示范法院创建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汉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迅速掀起创建热潮。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信心和决心,加强组织领导,对标对表实施方案,科学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创建工作。二是要担当务实,提升服务群众本领。着力增强把握社情民意能力,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认真仔细吃透上级文件精神,针对考评体系指标逐项细化措施,深入开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群众满意、成效突出的“为群众办实事”精品项目。三是要强力推进,动态管理确保质量。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将创建活动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司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三提三效”行动结合起来,按照“定领导、定部门、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促进执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法院工作质量。四是要广泛宣传,努力赢得群众肯定。坚持“边创建边宣传”,切实将宣传工作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在创建过程中要充分挖掘特色亮点,及时宣传报道创建成效,最大限度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肯定。
来源:漳州中院示范法院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