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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院创建 | 10项措施,助力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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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24 16:30:21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近日,漳州中院推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10项措施》,从扩大对外宣传、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培训力度、融入审判管理、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全员填报、完善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等十个方面强化落实。

措施具体包括在对外咨询服务电话加装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示彩铃、修改补充廉政监督卡随案发放、汇编各级通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并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学习培训内容和“四类案件”监管重点关注情形,适时开展新进、聘用人员培训,推动形成“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通过重新聘任新一届的人民法院监督员,主动积极提供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邀请参与督察检查,推动全方位监督。


来源:漳州中院督察室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