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推进“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平和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规范诉讼费管理,推行诉讼退费“一趟不用跑”机制,进一步简化手续,依法依规及时退费,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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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退费“一趟不用跑”
在立案时预留当事人退费账号信息,待案件生效后30日内,书记员对诉讼费进行结算并录入系统,对于应当退还的诉讼费,无需当事人申请,由书记员根据立案时提交的退费账户信息直接办理退费手续。今年以来,共办理诉讼退费234.23万元1682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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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清理“一次退清”
对于历史积压的应退未退诉讼费情况,组织全院力量对2015年以来的案件开展专项清查,共清查出应退未退1054件93.1294万元,穷尽措施联系当事人办理退费,已清退791笔76.808万元。
简化退费手续。对于应退未退诉讼费在1000元以下的案件,可以不要求当事人现场办理,书记员或承办法官在核实案件诉讼费情况后,联系当事人通过短信、微信、传真等方式提供其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直接办理退费。
无法联系或当事人不配合的统一集中处理。对于切实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配合办理退费的,书记员逐案登记信息,审核确认后,统一汇总查询当事人社保卡账户,集中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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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一竿子插到底”
先后出台《关于规范诉讼费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平法〔2018〕7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移交执行工作》(平法〔2022〕20号)文件。规范了票据管理,诉讼费、执行费收取,缓、减、免诉讼费、执行费条件和程序,诉讼费退费的办理和程序以及考核管理办法;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诉讼费移送执行接收、归档等具体流程,要求审判部门、执行局、财务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形成闭环管理,从源头上做到诉讼费应退尽退、应收尽收。今年来,共移送诉讼费执行533 件 76.66 万元,实际执行到诉讼费108 件24.03万元。
来源:平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