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漳州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精神。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元祥主持会议并讲话。与会人员围绕学习重点开展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一书,从多角度、全方位记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17年半期间作出一系列极具前瞻性、开创性、战略性的理念创新和实践探索,饱含着总书记对闽山闽水、对福建对漳州的深厚感情和殷切期望,为全市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更好担当作为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学习典范。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学深悟透。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提升活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满怀感情学、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研讨,形成一级带一级、全员一起学的良好局面。要注重成果转化,提升办案质效。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聚焦市委市政府正在持续推进的“产业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七比一看”竞赛,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持续规范抓好审判管理,加强跟踪督促、会商协商,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正风肃纪。以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从抓考勤、会议纪律、工作纪律严起,从抓庭审规范、文书质量、审理期限严起,推进作风转变,精准运用好“四种形态”,深化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加强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