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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冬行动 | 云霄法院发放61.3万元司法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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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05 09:02:58 打印 字号: | |


八闽执行 暖冬行动
司法救助暖民心


寒流,驱不散云霄法院司法为民的暖意。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八闽执行暖冬行动”的通知要求,近日,云霄法院集中为8个案件11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6.3万元,今年累计发放61.3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

申请执行人吴某的儿子吴甲在与被执行人郭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死亡。吴甲原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其死亡后遗留一年幼女儿。年迈的吴某夫妇无劳动能力,但又不得不担起抚养孙女的责任,生活困难。本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郭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法院多次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赔偿款仍未到位。吴某夫妇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云霄法院依法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了生活困难。



当申请执行人许某签领完司法救助款手续时,向执行法官表示真挚感谢。许某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微薄,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困难。本案肇事者柳某系未成年人,法院判决其父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柳某父母至今下落不明,且经多方查寻,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至此,许某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云霄法院依法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



申请执行人汤某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致残,为治疗伤残,已花费二十几万元的医疗费,且需继续治疗,生活发生困难。但本案的被执行人方某除垫付的一小部分医疗费外,再无支付。经查,方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汤某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云霄法院依法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家庭发放司法救助款金,缓解生活的燃眉之急。




本次司法救助,云霄法院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相关文件要求,从严审核救助条件、救助金额,规范执行司法救助程序,对救助资金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发放,确保救助金能发到切实需要的人手中。

近年来,云霄法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多方筹集司法救助资金,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途径,加大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帮扶救助力度。云霄法院将继续切实采取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彰显人民法院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传达司法暖意。





来源:云霄法院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