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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争先争效丨“春雷”暖响龙抬头 打出执行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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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06 16:38:06 打印 字号: | |





春节假期一过,云霄法院执行干警就马不停蹄奔波在县域各地开展执行。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云霄法院就打响新年集中执行“第一枪”。

2月22日清晨,云霄法院执行局集结精干警力开展“春雷”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出动执行干警18人,分成三个执行组,配备3辆警车,主要聚焦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案件,同时在全县开展行动,打出“查封、扣押、拘留”三套组合拳。



组合拳一:查封房屋



汤某系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汤某,汤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执行前一天,执行干警再次电话传唤其在当天上午10点前到法院,汤某借口称其带母亲外出就医不能到庭。执行干警决定一探究竟。

第一组执行干警赶早驱车赶赴汤某家,汤某不在家,但他母亲却住在他家前面的旧房子里,并无外出。执行干警再次电话联系汤某,此时汤某的电话却无人接听了。鉴于汤某的不履行、不配合、不理睬的行为,执行干警决定查封其房屋,并张贴上告知材料,若其不按期履行裁判义务,将采取上限高、失信等措施,直至追究拒不履行裁判义务刑责。





组合拳二:扣押车辆




张某向常山某饲料公司购买一批饲料,支付小部分款项后再无偿还。饲料公司起诉张某胜诉后,申请立案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对张某启动了线上线下查询,发现张某名下仅有一部汽车可供执行,虽进行了查封,但车辆具体位置不明,难以控制。

第二组执行干警一早即奔赴张某住处,张某家人称其近日不在家中。执行干警送达执行材料后要离开之际,发现在其家巷口不远处停放着一辆黑色小轿车与登记在张某名下的汽车车型及颜色相符。经核对车牌,确认该车系张某所有,执行干警决定依法扣押该车,并告知其家人转告张某,若不自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车辆用于偿还货款。





组合拳三:拘留人员




郭某在一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严重受伤后住院治疗,包工头垫付部分医疗费后再无支付。法院判决包工头及业主汤某各自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包工头不服判决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电话传唤汤某履行赔偿义务,汤某以其正在建设房屋没有多余钱为由而不履行,也不到庭。

第三组执行干警早早来到汤某家中,而此时汤某因昨晚喝酒尚在酣睡中。执行干警遂依法将其强制传唤至法院羁押室,并安排车辆带其去县医院做拘留前的体检。汤某眼见要被拘留,只好服软,主动承认错误并联系家人代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并与申请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协议。




截止发稿前,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实施强制拘传26人到庭,查封房屋6处,达成和解15件,执行到位案款34万余元。

下一步,云霄法院将持续开展“春雷”执行行动,保持强制的高压态势,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执行案件,用好用足各种强制措施,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实际行动助力改善云霄营商环境,以满满的获得感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云霄法院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