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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70年·流金岁月 | 刘毅勤:人生如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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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23 08:53:37 打印 字号: | |


开栏的话

今年是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 70 周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回顾 70 年走过的光辉历程,漳州中院自即日起开辟“见证 70 年”专栏,生动展示漳州法院筚路蓝缕、栉风沐雨的奋斗历程,讴歌法院人传承赓续星火、争优争先争效的逐梦风采。



本期“流金岁月”系列,推出漳州中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毅勤的“口述历史”——


光阴会一点一点地堆积成季节

勤劳会一点一点地堆积成事业

经历会一点一点地堆积成人生


(一)

一直对树有一种由衷的喜爱。我常想,一棵树由一粒不起眼的树籽长成一株小小的幼苗,而后历经多少岁月的洗礼和风雨的侵蚀,才能长成一棵参天挺拔的大树呢?当它渐趋沧桑,繁茂不再时,又该以何等的从容昂然姿态,去感恩天地的滋养护佑之德,回味曾经奉献给季节的葱翠绿意呢?

2019年7月18日,我和当年一起插队的队友们一起,回到了久违的位于诏安县梅岭镇西山村的西山农场。当年西山农场叫“五七农场”,是我们的下乡知青点。1974年6月,刚刚高中毕业随父母家住诏安县城的我,犹如一棵孱弱的树苗,长在了这片广阔贫瘠的农村大地上。由于家里没有男孩,父亲给我取了“毅勤”这样似乎有些男孩子气的名字,莫非寄托了父亲愿我成为一个有毅力又勤勉的人的厚望?可以肯定的是,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我从小就萌生了要像一棵树般愈是艰苦愈要磨炼成长的豪气和理念。40多年后,故地重逢,老知青们一人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猫仔粥,一边吃一边热热烈烈地说笑交谈着……当年的苦和累都算不上什么了,回想得更多的是在菜地里一挖一大桶黄鳝,用油炸得香喷喷分着吃的趣和乐,留下来的都是满满珍贵回忆。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现在每当听到这首歌,就会想到当年的我,那些难抑的愿望和凝滞的梦想如同种子般埋到岁月的泥土里,等待春天破土而萌的艰难时光。

(二)

1979年12月,通过全省统一的“工转干”考试,我如愿以偿,到诏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成了一名刑事审判庭的书记员。记得第一次到法院报到时,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因为以前看电影中的法官总是面带威严高高在上。不料诏安法院院长张金尧、副院长张居林、民庭庭长周徐坚、刑庭庭长陈秋雨等见了我们,就像自家长辈一样慈祥可亲。他们经常鼓励我们要谦虚多学,积极工作,早日成为行家里手。陈秋雨庭长不仅毫无保留地传授审判经验,还常征求我们年轻人的意见,与我们探讨法律文书的最恰当表述。记得他要我们用毛笔来写负责记录案件的开庭公告,当我们面露难色时,他呵呵笑着说不要怕字难看,工整就好嘛。也还记得每次与他下乡到农村调查,他都能与当地干部群众聊天闲谈,很快打成一片。有时到生产队部等人,陈秋雨就随手拿起扫把扫扫地,把桌子擦干净,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他家住近郊,有时下班还顺便挑一担粪回去。

在诏安法院的两年多是我初次接触法律和法律人的时光,所以印象尤为深刻。忘不了当时为了胜任书记员工作,练就即时记录、即时校对的本领,天天拿着纸笔听着广播、听着别人说话练习,有时到田间地头还拿着树枝在地上比比划划的场景。为了能将记录的内容准确无误转达给听不懂普通话的被记录人,每天回家还坚持用方言朗读报纸。感谢诏安法院的领导和同事,给了我参加1980年1月在福州举办的全省书记员培训班的机会,感谢张居林、陈秋雨同志主动关心介绍我入党。那是我最繁忙最充实也是最有工作热情的时光,那段经历奠定了我人生观价值观的方向和我的法院情结,终生难忘!

1980年底,我诚惶诚恐接手复查的第一个案件是一桩发生在“文革”时期的“反革命案”。那一年,全国法院开始对历年来经常申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复查,以甄别是否属于冤假错案。我为主复查案件的当事人案发时才15周岁,可能出于顽皮或无知就在厕所里写了反动标语,后被抓捕归案。粉碎“四人帮”之后其本人和家属频繁申诉,光申诉材料就有厚厚的两卷。经过复查甄别,最终改判无罪。这桩案子让我对那个年代的刑事案件有了更加感性的深刻认识。一纸判决千钧重,轻则权衡利益,重则断人生死,法官岂曰无权!然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合理行使则威盛,野蛮行使则威衰,法官又焉能不慎!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用好法官手中这把神圣的剑。

(三)

因为我名字里的这个“勤”,我始终认定,如果在春天种下玫瑰,夏天就能收获花朵。如果在春天种下葡萄,秋天就能收获果实。如果在春天种下一株梨树,直至三年后才能得到果实。所以,如果去关注收获,就要去关注你耕耘的是什么。在法院工作中,我渐渐地感觉到自己在法律专业系统知识方面还有许多薄弱和不足。为了让自己练就出更好的“剑术”,1982年3月,我调至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刑一庭书记员后,就到漳州业余大学旁听,就在那时,最早开始接触并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当时的张从龙院长兼任业大教师,他原来是诏安法院的法警,后经努力学习成为地区中级法院的院长,是政法系统自学成才的榜样。他刚正不阿的人品,虚怀若谷的器量,雷厉风行的作风对我们年轻法官的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张从龙院长的鼓励下,我考上了厦门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班,脱产系统学习了两年。生命,永远在期盼中涌动出无穷的生机和能量。走在校园里的我,憧憬着老师娓娓而谈的课堂,迎来了更为崭新的日子。

▲刘毅勤参加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漳州)

开学典礼

有些阶段在人的生命历程中是很重要的,其胜过之前所有混混沌沌中度过的时光。就是这样的阶段能让人清醒地听到身体里如树生长般发出的一种成长的声音。

1986年1月至1997年10月,我在民事庭工作,传统民事案件纷繁复杂,尤其是离婚案件。很难想象没有婚姻经历的年轻法官,面对琐碎的家事纷争,能够游刃有余地进行协调和规劝。犹记得刚到民事庭那会儿,女庭长李梅不仅审判经验十分丰富,做群众工作能力特别强,而且心地善良、勤勉廉洁,每天她都第一个到办公室,烧水拖地,亲力亲为,对我们年轻人更是关怀备至,让我们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深感惭愧,那段时间,我从李梅庭长身上学到了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也学到了许多优良的品德作风,让我深切感受到了“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句格言的意义。

当时,我开始接手审理的民事案件中有不少离婚案件。1987年,龙海杨某与陈某离婚案件让我印象极为深刻。当时,一审法院经调解,和好未果,判决离婚,男方上诉坚决不同意离。鉴于该案系猜疑引发,二审我找到他们的家人亲戚朋友帮忙,不厌其烦多次调解,消除了二人之间的误会,女方终于表示与男方和好。结案后不久我乘火车去上海,在车厢内巧遇二人同行要去武夷山游玩,他们先认出我来,与我热情地打招呼,看着又回归他们脸上的笑容,我感到非常欣慰,成就感顿时油然而生。

1991年6月,我提任民事庭(现民一庭)副庭长时,时任庭长曾长川对我说:“副庭长就是审判员的排头兵,要成为审判员的标杆,多办案快办案。”他认为,副庭长除协助庭长做好相关行政事务外,还要多担任审判长,勇于承办大案难案,我谨记于心并努力为之,1995年度终于“达标”。当年我全年审结二审民事案件62件,再审1件,数量列居全院榜首,还代表中级法院在全省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花渐渐开了,果实也一份份随之而来。春种、夏长、秋收和冬藏看似稼穑规律,但何尝不是人生的规律?理想萌芽之后踉跄地成长,收获成就之后可能会有一小点儿欢喜,但也需要将这种欢喜包裹起来、收藏起来,等待新目标的启航。

(四)

我始终相信:光阴会一点一点地堆积成季节,勤劳会一点一点地堆积成事业,经历会一点一点地堆积成人生。1989年至1992年,我通过专升本考试,函授就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期间,通过英语考试取得学士学位。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我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办的“高级法官培训班”,进行脱产学习。工作之余我积极撰写论文和案例十余篇,先后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法官文萃》《知识产权精案评析》《福建审判参阅案例》等刊物采用。心中要有根,才能开花结果。我想,当一阵微风拂过,每一朵花都会骄傲地昂起头颅,因为人类本身就是一种使思想开花结果的植物啊,犹如玫瑰树上绽放玫瑰,苹果树上结满苹果。思想的劳动使我收获了更多的充实与快乐。

▲漳州中院女法官参观谷文昌事迹展览馆,

左二为刘毅勤

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使自己成为一名学习型法官。“表格化工作法”是刑庭助审员孙坚(后历任芗城法院院长、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带给我崭新的思维模式。她曾经分别制作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一览表,内含法条、犯罪构成要件、刑期、执行机关、表现形式、法律期限等等内容,放在桌面玻璃板下,一目了然,便于学习记忆对照使用。此外,该方法对抢劫盗窃等涉及犯罪人数次数、标的数额的案件尤为适用。还被我在后来提任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及分管民二庭、民三庭时移植到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承包等一些民商事案件和部分知识产权审判案件中,用列表省却大量文字,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非常受用。

时代在飞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各行各业都与世界接轨。涉非公经济民商事矛盾纠纷也进入易发多发期,矛盾是否能及时化解,直接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5年8月,在我任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漳州首家“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室”揭牌成立,创新诉调衔接机制,努力将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做企业的最怕打官司,耗时费力不说,上了法庭就意味着撕破脸,合作伙伴成了冤家。”至今我还记得在长泰县试点推广中一家企业业主老吴没有诉累一身轻松说的话。

▲2015年8月漳州首家“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室”授牌,右一为刘毅勤

在民众眼中,法官是“官”,是掌握生杀大权的裁判者;在我们每一个法律人眼中,法官是匡扶正义、无比崇高的职业。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法官对于社会正义、法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法律通过法官而实现、制度借助法官而生效。新的形势也给法官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

2016年12月4日,作为中院首批入额法官,我在《宪法》前庄严宣誓。2017年1月,接手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吴某某等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没有想到,我职业生涯中主审的最后一个案件,曾让我陷入两难境地。当时,距自己退休只有10个月的时间,原想退休前抓紧审结不成问题,经开庭初步认定侵权事实成立,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须向海关等相关部门调查后方可确定,但自3月份发出委托调查函后几经催促均未果,到7月底才回应无法取得委托函要求的相关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做核实贸然以原告举证出示的单据作为依据下判显然证据不足,虽然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双方举证的数据对赔偿数额予以确定,但恐无法化解矛盾。考虑再三,我下定决心调解结案,经深入双方公司和住所,挖掘调动双方社会关系十余人,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切入反复多次做工作,终于在9月底达成调解协议。好事多磨,通知领取调解书那天被告却突然称其在乡下老家未能来领,为防止其反悔,我立即与书记员赶往其乡下老家,将其动员到所在地的龙山法庭,再次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一番苦口婆心的解释劝说,被告终于签字收下了调解书,当时已经是中午1点多了,恰逢法庭林金华庭长和几位干警开庭也刚结束不久,等我们一起用工作餐,我们邀被告共进午餐,气氛一下子融洽起来,我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总算可以安心退休了!在此要特别感谢为该案付出努力的同事朋友及全体合议庭成员。与这群热爱生活热爱工作的同事们一起成长、一起拼搏、一起努力,谢谢你们!

(五)

一路走来,我感觉自己非常幸运:从1979年到2017年,在法院度过近38个春秋,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从书记员到政治部主任、副院长,涉足了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等多个审判部门,亲历并见证了新《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施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及推行;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的全面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颁布实施;庭审方式从纠问式到诉辩式转变;从《经济合同法》到《合同法》的逐步完善;还主审我市首起不正当竞争案件,见证知识产权审判在漳州法院的起步和发展……

▲2013年8月14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民三庭走访万利达有限公司,右一为刘毅勤


生命中的碎片,连缀起来,就是完整的人生长卷。

而今翻阅这张长卷,看着自己在上面认真作答的一个个记号,感慨时光过得真快啊!犹记得1999年初我离开自己喜爱的审判岗位,到政治部任主任一职,曾一度诚惶诚恐不知所措。胡寿春副院长不断支持、鼓励我,教导我以人为本、公道正派、团结同事、服务审判,引导我尽快转换角色。每当工作中遇到难题和委屈,我总能得到他的指点和安慰。当时老主任洪金竹即将退休,在业务交接上他给了我许多的指导和帮助。时任院长范仁善曾提出让他暂不退休带我一段时间,可洪金竹主任为严格遵守退休制度没有答应。然而当我遇到难题向其请教时,他总是不厌其烦而且毫无保留地指导我。在政工业务上,政治部里的所有同事给了我大力的支持与帮助。

1999年至2006年这八年间,在全体同志的齐心努力下,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也深切体会到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曲折与辉煌……

当年谨记老领导教诲,做老干部工作要耐心、要时常带笑。现如今自己也进入了退休行列。

我深知自己先天不足、才疏学浅,并无过人之处,但却非常幸运,一路上尽是遇到好领导、好同事、好朋友,还有理解我和支持我的家人,没有他们的培养、教诲、帮助和支持,就没有我的今天。感恩并感谢人生路上所有的遇见!

叶会枯黄,树会沧桑,我们终会变老,但我们什么时候也不能暮气沉沉和老气横秋。退休后,我仍拥有多姿蓬勃的生活。我有了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还有一个新的爱好,那就是参与阿里巴巴“蚂蚁森林”公益种树活动,这样就可以天天和我最喜爱的树打交道了。我每天行走、骑车,以行走所获能量给树木“浇水”,看着“蚂蚁森林”里的小树,一棵棵被种下又一点点长大,心想,春天就是这么种出来的。我期待着有一天能去遥远的沙漠北方,看看我所种下的一棵棵真的树,看看那片绿色的家园。我想,这些树将和我们的情愫、理念和信仰,一同走向岁月深处。

来源:刘毅勤(口述),朱向青(整理)


注:

刘毅勤,女,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

朱向青,女,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漳州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