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中共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员大会顺利召开,并进行换届选举。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元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李恒超应邀到会指导,全体党员干警参会。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漳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刘汉池代表第五届机关党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总结了五年来机关党委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存在的不足,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期望。
李恒超副书记宣读了《中共漳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同意召开中共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员大会的批复》。
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人选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
会上,吴元祥院长代表党组向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表示祝贺,对上届机关党委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抓实政治建设,推动讲政治提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把讲政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要抓实组织建设,推动强党建促提升。坚持党建赋能,优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要抓实作风建设,推动重自律强队伍。强化基层党内监督,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清风”系统作用,深入整治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维护司法清正廉洁。
四要抓实自身建设,推动勇担当善作为。新当选的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履职尽责,及时沟通汇报,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思路正确、方法得当。
随后,在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刘汉池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张志凌当选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郑丰城当选为机关党委副书记,会议还明确了各位委员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