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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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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26 10:13:02 打印 字号: | |


6月21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漳州法院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彰显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翁志刚发布通报,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主持发布会,省人大代表林丽琴、苏娟娟应邀出席发布会。10余名中央、省级驻漳新闻媒体及漳州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省人大代表应邀参加




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翁志刚

发布漳州法院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案件

审判工作情况

一起来看看!




近年来,在漳州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漳州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禁毒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服务保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漳州、法治漳州。2020年至2023年5月,漳州法院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244件348人,审结239件337人,结案率为97.95%。在依法惩处的337名毒品犯罪分子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98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含死缓)31人。同时,依法追缴违法犯罪所得397.78万元,判处罚金337.71万元,判处没收部分财产42万元,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8人。从我市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23件,2021年受理67件,同比下降45.531%;2022年受理37件,同比下降44.78%;今年来受理17件,同比下降10.53%。

2.毒品案件涉及罪名比较集中。主要涉及三个罪名,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件143件(占67.45%),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50件(占23.58%),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案件16件(占7.55%)。

3.涉麻醉精神药品犯罪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漳州法院共受理37件39人涉麻醉精神药品犯罪案件,其中2020年受理17件17人,2021年受理9件9人,2022年受理1件1人,今年来受理10件12人。麻醉精神药品多为吸毒人员购买作为毒品的替代品或犯罪分子购买后贩卖他人用于违法犯罪。


漳州法院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举措成效,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坚持“严”字当头,打好涉毒审判法律战。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制造、运输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重大犯罪案件,对符合刑法关于“罪行极其严重”规定标准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充分、准确发挥死刑的惩罚、震慑作用。2020年初,漳州中院集中宣判重大毒品案件3件19人,其中判处死刑7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人,判处无期徒刑5人,体现了对毒品犯罪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同时,持续加大对制造毒品、生产制毒物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跨区域制造毒品、生产制毒物品行为的惩治。近几年来,共受理审结涉制毒物品犯罪案件15件。如华安县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吴新华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件,吴新华非法生产麻黄碱成品122.61千克和含麻黄碱的半成品8002.1千克;在江西省万安县域内参与生产麻黄碱含中间产品苯甲酸成分16.1%的液体4071.05千克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坚持监督指导,出好打击治理“组合拳”。针对毒品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毒品贩运方式、联络渠道、交易地点等作案情形更加隐蔽,在审理毒品案件中,始终把准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件毒品案件质量均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首先,加强对新类型毒品案件指导,对“电子烟油”“乖乖水”“邮票”等新类型毒品犯罪,及时组织力量深入调研、交流研讨,统一法律适用。在平和县、南靖县法院审理的多起可待因口服溶液的贩卖毒品案件,因涉及多个县区、多家诊所、人数较多,漳州中院及时靠前指导,形成类案案例,教育引导被告人认罪服法,促进裁判尺度统一。还推行重大疑难毒品案件“一案一司法建议”制度,如针对违规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可待因口服液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对全市个体行医人员加强执业教育、监督、管理的司法建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聚焦打击网络涉毒犯罪,针对“互联网+物流寄递”这一类传播速度快、时空性强、隐蔽性高的网络毒品犯罪特点,强化政法机关沟通协调,依法全面收集证据,锁定证据链条,形成打击合力。如被告人杨云兵犯贩卖、运输毒品案,2021年5月间,杨云兵明知他人从网上购买毒品麦角酸二乙胺(俗称“邮票”)的情况下,受上家的安排下通过快递将30张“邮票”寄递给购毒人员,从中获利100元。案件经审理后认定杨云兵主观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实施快递帮助寄递行为,依法以共同犯罪论处,对杨云兵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坚持多元聚力,抓好禁毒宣传“主动仗”。发挥集中开庭宣判声威。坚持组织集中宣判和日常性开庭宣判相结合,突出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这一切入点,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态势。近几年来,在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公开开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14件18人。这两天我们也集中对6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宣判。聚合“线上线下”宣教功能。线上,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介,以审判案例、禁毒专题片等形式,进一步营造《禁毒法》宣传的浓厚氛围。线下,在市中级法院文化中心设置禁毒宣传专柜,为法院开放日活动提供素材;定期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通过上街法治宣传、专题讲座、分发禁毒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警醒社会公众远离毒品。近几年来,入社区入校园85人次,共发放宣传册3700余份。强化“小手拉大手”教育动能。突出法院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讲座,构建家庭识毒防毒拒毒堤坝,为打好禁毒源头治理主动仗贡献法院智慧。


禁毒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忠诚履行、奋发有为,持续推进禁毒斗争深入开展,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漳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上,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翁志刚,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林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会前,漳州中院对3件走私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省人大代表、媒体记者旁听庭审。





记者提问



省人大代表、媒体记者旁听庭审


文稿来源:漳州中院刑一庭 林志梅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