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为规范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行为划定了“红线”,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与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漳州中院始终坚定不移抓实“三个规定”,聚焦三个重点,坚持点上发力、面上突破,推动“三个规定”在全市法院落地见效。
聚焦学习教育
精准领会要求
高站位谋划,及时召开党组会,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有关“三个规定”的通知、通报等相关内容,听取全市法院今年以来“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的举措,真正把思想统一到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全覆盖学习,及时将最高法院、省法院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全市各县区法院院长和中院各部门负责人,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庭务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将“三个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和典型案例,作为必修课纳入全年的业务培训、主题教育、新入职干部培训等计划,由督察部门为各期的培训班专门讲授辅导,确保人人知晓、不留死角。
聚焦调研分析
精准督促指导
全市法院督察部门切实发挥主责职能作用,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调查研究、上门指导,明确“三个规定”填报具体要求和情形,有效消除如实填报“三个规定”信息的思想顾虑和错误做法,及时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每个月的填报情况,制发成详细直观的统计数据分析报表,通报到全市法院院庭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随时跟踪通报填报进展情况,督促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填报相关信息。
聚焦关键少数
精准传导压力
发挥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廉政督察员的作用,运用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重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目的意义和规定要求,院庭领导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如实记录报告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的要求,严格“三个规定”保密制度和履职保护机制,推动形成“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行动自觉和良好氛围。
文稿来源:漳州中院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