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现代化,最首要、最关键的是审判理念现代化,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要树立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工作思路,全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8月4日,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和福建省委上半年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研究部署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各项任务,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诉源执源治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为突破口,写好“实质高效解纷”答卷,奋力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优向好。1至7月,全省法院结案数、结收比、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院庭长办案数等均上升。其中,全省法院办结案件52.76万件,同比上升2.83%;未结案件同比下降18.99%,总量降至五年来最低。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一审服判息诉率等均在合理区间,且呈增益效果。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要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带头倡导和践行的“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要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纲”和“魂”,落实好“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四大司法理念,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案件,切实担负起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职责使命。
会议强调,要聚焦成诉成案成执成访的根源问题,以“四源共治”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要狠抓诉源治理。深刻认识诉源治理是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发挥人民法庭、巡回法庭贴近一线的优势,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应用好“总对总”的在线诉调对接资源库,持续深化10个重点领域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要狠抓案源治理。注重抓基层、抓一审、抓类案。坚持质量为要、案结事了;加强裁判说理、辨法析理;科学有效管理、立好导向,实现司法审判“三个效果”相统一。要狠抓执源治理。把“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推动实现执行“从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用好执行服务中心,努力打通执行服务“最后一公里”。要狠抓访源治理。运用好“案-访比”指标,督促法官在办案第一环节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等工作做到位。建立信访责任回溯机制,扎实推进“有信必复”工作,继续抓好信访老户实质化解专项攻坚,在法律框架内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会议要求,要坚持能动司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扣福建发展的特色优势,把能动司法贯穿于为大局服务全过程,贯穿于为人民司法各领域。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立足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的特点,妥善审理好涉及民营企业各类案件,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健全涉台专业审判体系,办好第15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要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的合作,提升我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效能。要抓好生态审判工作,完善森林碳库保护机制,推进“绿碳”司法保护机制再升级。要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依法审理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加强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相关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会议要求,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进一步压实岗位责任,强化案件办理责任、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把好监督管理关、案件质量关、审判效果关。强化院庭长带头办案,切实以“头雁效应”激发“雁阵活力”。进一步健全组织运行,既凸显独任制节约审判资源的作用,推动优质高效多办案、办好案;更要发挥好合议制在集思广益、纠偏正向方面的优势,做到“真合真议”。充分发挥好审委会指导审判实践、助推社会治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下指导,切实发挥上级法院“统”的优势,办理更具典型的二审、再审、提级管辖案件,用好“法答网”“闽法同判”平台,推进法律适用统一。要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用足用好政策红利,优化法院机构职能体系,扎实推进指标试点工作,全力以赴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审判体系运行的大数据保障,加快新一代智能化司法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改革真正发生“化学反应”。要坚持严管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抓实建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福建法院的更大贡献!
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主持会议。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院长围绕六个专题,汇报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二级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