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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法院: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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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12 15:47:05 打印 字号: | |

云霄县作为全省唯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筹建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共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0枚,被誉为“全国地标第一县”。为助推传统特色产业优化升级与乡村振兴建设,云霄法院以全省首个地标产品保护巡回法庭为依托,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创新完善协同、长效保护机制,以实际行动做优地标产品保护。

云霄法院地标产品保护

巡回法庭揭牌



加强司法与行政联动,及时识别、分流涉地标产品案件,加大地标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01

明确审理范围

围绕建设国家地标产品保护示范区战略目标,明确由云霄法院管辖的,因生产、加工、买卖、仓储、运输地标产品等引起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均由法庭统一审理,行政非诉案件均由法庭进行审查,依托法庭为全县地标相关农产品和地标知识产权维权等提供法律支持与便民服务。

联合县市监局工作人员到云霄县

棪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监督检查商标标识情况


02

完善审理机制

以“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为原则,从快、靠前化解涉地标产品保护纠纷案件,常态化开展地标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理,推动司法资源力量下沉、知识产权审判重心前移。2022年以来,快立、快审、快执涉地标产品保护纠纷案件28件,深入产品生产地、销售地开展巡回审判4场次。

联合县市监局工作人员实地

查看东厦锯缘青蟹养殖情况


03

明晰审理理念

践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发挥示范裁判作用坚决打击涉地标侵权“傍名牌”“搭便车”“蹭流量”行为,推动维护地方特色农产业持续发展。2022年以来,共受理并审结涉地标纠纷案件58件。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动多方参与涉地标产品纠纷调解工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01

发力一线化解

协同地标行政主管机关、地方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定期深入果园、林园、码头,开展涉地标纠纷就地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推动地标全链条、全时段保护。2022年来,诉前化解含下河乡57 名杨桃果农收购款系列案在内的地标纠纷60件,开展普法宣传15场次。

巡回法庭干警查看枇杷品质

并向果农发放宣传单


02

借力社会化解

充分利用闽南当地人文特色,聘请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标协会等单位的8名工作人员担任特邀“行业公亲”,参与涉地标产品案件调解工作。2022年以来,“行业公亲”、乡镇调解员参与调解涉地标产品保护纠纷案件48件,已全部调解结案。

巡回法庭法官召集果农就近前往

下河村委会签署调解协议


03

聚力示范化解

依托县多元解纷平台、院诉非联动中心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汇聚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行业协会等27家职能单位合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调解服务。2022年以来,依托平台化解果农、养殖户、电商平台及相关行业协会等涉地标纠纷30件。

通过上下、跨区、部门联动,健全完善协同保护机制,以构建地标商标司法协同保护大格局。

01

上下协同深化保护

发挥市中院与基层法院的协调互助优势,明确完善地标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加强深化地标商标的培育、保护和运用,确保精准把脉新业态新技术新领域对地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需求,进一步提升地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广度、力度。


02

跨区协同强化协作

联合漳浦法院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就地标产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诉前协调、送达、信息共享、跨区执法等工作达成协议,推进跨区域地标产品知识产权联合保护机制建设,为提高地标产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云霄法院、漳浦法院联合签订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


03

部门协同优化服务

协同检察院、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4 家职能单位签订《云霄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加强行政与司法互助协作、互动协同、互通资源机制建设,强化“云霄枇杷”“竹塔泥蚶”等重点地标产品保护,为振兴乡村经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协同检察院、公安局和市监局等

签订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持续发挥地标产品保护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上的重要司法作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01

加强普法宣传

结合实务中合同订立要点、带货风险防范及证据收集固定等关键问题编撰法律指引,以典型案例审判、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等方式让地标保护观念更加深入人心。2022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1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巡回法庭法官到杨桃果园

开展“送法进果园”


02

开展执法检查

加强对地标保护监管,联合检察院、市监局开展地标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推动社会形成良好的保护地标产品知识产权氛围。2022年以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3场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8家。

联合县检察院、县市监局工作人员

到枇杷批发市场检查商标标识


03

强化电商指导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电商办深入售卖地标产品的电商企业开展法律指导,针对企业在网络交易中遇到的涉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法律解读。同时,督促直播带货人员严把地标产品质量关,促进直播带货规范化发展,进一步为地标产品保驾护航。

联合县市监局工作人员与正在直播

的“枇杷姐姐”进行现场交流



来源:云霄法院 闽法快讯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