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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明义一行到漳州调研生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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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26 09:56:54 打印 字号: | |

9月13日至15日,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李明义一行到漳州法院调研指导生态司法工作,实地走访了南靖法院、东山法院、云霄法院,指导漳州中院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研究》结项工作,并在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附近海域开展“四级党建联创·司法护航生态”主题活动。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生态庭庭长王江凌,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元祥,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参加调研,云霄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恺丰,东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跃轶,南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明春分别陪同调研。


南靖


9月13日,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南靖法院土楼法庭、南靖县土楼文旅司法协同保护中心等地,详细了解南靖法院诉源治理、土楼文化调解法、生态司法等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东山

9月14日,调研组一行走访了东山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蓝碳司法保护展厅,并前往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附近海域开展“四级党建联创·司法护航生态”主题活动。

云霄

9月15日,调研组一行到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研湿地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云霄法院在全国率先运用“公益诉讼技术官+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审结涉蓝碳生态案件予以充分肯定。

调研组一行对漳州法院大力传承实践谷文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创优蓝碳司法品牌、做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能动司法贯穿于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过程,以环资审判工作的现代化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持续深化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工作创新,形成更多更好的可供复制、可供推广的司法样本;要积极发挥党建优势,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南靖法院、东山法院、云霄法院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