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主题教育 | 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元祥到芗城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11-14 09:07:03 打印 字号: | |

11月6日上午,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元祥到芗城法院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调研。芗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戴木典,芗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银木陪同调研。


调研中,吴元祥院长实地察看巷口法庭迁建新址、诉讼服务中心、党团活动室等办公场所,看望慰问一线干警,并开展座谈调研,详细了解法庭基础建设、人员配备等基本情况和审判质效、多元解纷、参与基层治理等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林银木汇报了芗城法院近期工作情况。

戴木典常委感谢吴元祥院长对芗城区法院司法服务地方中心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芗城法院围绕中心工作,在基层治理、诉调对接、保障民生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吴元祥院长对芗城法院尽职的主责担当、积极的延伸服务、切实的为民司法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给予充分肯定。

吴元祥院长强调,一要抓实主题教育,切实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坚持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加强法院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深化良性互动工作格局。二要坚持源头化解,切实发挥人民法庭作用。紧扣法庭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延伸审判职能“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运用好“司法建议”这一治本之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三要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提升解决问题能力。明确法院的职能定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认真体察社情民意,找准解决问题的法理、情理结合点,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四要抓实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全员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时代楷模”黄志丽等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建立科学的、符合司法规律的全员绩效考核标准,调动干警积极性,推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



来源:芗城法院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