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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漳州法院集中宣判8起涉恶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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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05 10:04: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漳州法院组织开展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重点打击一批涉网络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的恶势力犯罪,对8件36名被告人依法开庭宣判,其中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件30人、恶势力组织案件1件6人,最高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其他犯罪分子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纵深推进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及时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犯罪3件6人,为净化网络空间与维护网络安全贡献司法智慧。

龙文法院对参与网络“裸聊”敲诈的2件5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依法宣判。

漳浦法院对“裸聊聊手”谢某依法宣判。

持续将打击锋芒指向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惩工程建设领域涉恶犯罪4件27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建筑业用工法治环境,服务保障产业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龙海法院对在建筑工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8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依法宣判。

华安法院对在海南、福建等多处建筑工地流窜敲诈勒索的5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依法宣判。

南靖法院对跨区域敲诈勒索的8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依法宣判。

东山法院对敲诈勒索的6名恶势力组织成员依法宣判。

此外,芗城法院也对3名实施“套路贷”犯罪的恶势力集团成员依法宣判。

漳州法院始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今年来(截止11月30日)全市法院受理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23件125人,受理审结二审涉恶案件8件 45人,结案率均为100%,有力震慑涉黑恶犯罪活动,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漳州中院刑一庭  杨凌芳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