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民为本,和为贵。漳州法院历来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做实“枫桥式工作法”,让调解这个“东方之花”更加绚烂。特在公众号开设“调解的力量”专栏,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通过一线法官们讲述调解历程、分享调解心得,全方位展现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今天分享一起
民事争议案件的调解故事
《折腾的满月照》
拍照惹病心忧愁
一张照片,承载一份时光。父母总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将孩子美好的瞬间记录下来。小赵和小宋在婚后不久便迎来了爱情的结晶——小冬瓜。产后出院,童真影楼的推销员便来到小宋家,向小宋展示了影楼所拍摄的新生儿照片,详细介绍了优惠套餐。小宋禁不住推销,便与影楼签订了专业儿童拍摄合同,并支付了1000元的费用。
过了几日,小冬瓜身体不适,小宋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小冬瓜是胀气,揉揉肚子即可。回家时恰逢影楼的工作人员前来拍照。小宋的母亲将小冬瓜不适一事告诉了工作人员,摄影师听后并未停止拍摄。
摄影师开始在小宋家中搭场景,并为小冬瓜换上了漂亮的服装。时值夏日,天气闷热,室内开起空调和落地扇。小冬瓜像个小型模特一样,在摄影师的手中摆出各种造型。几个小时后,拍摄工作终于结束。
当晚,小冬瓜开始哭闹、发烧。次日送到县医院就诊,经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得住院治疗。一个礼拜后,小冬瓜的病情没有明显好转,转到市医院治疗。市医院医生解释,小冬瓜是抵抗力低下,着凉后导致呼吸道感染引起的肺炎。住院治疗后小冬瓜病情终于好转。
对簿公堂意难平
回到家后,小宋看着小冬瓜苍白的脸,内心懊悔无比。她拨通影楼的联系电话,与对方进行交涉。
影楼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拍摄都是经过小宋同意的,更何况摄影工作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出于人道主义,小宋付的1000元可以退还。多次交涉未果,小宋以小冬瓜的名义将影楼告上了法庭。
接到案件后,法官看了材料,认为双方诉求金额不大,有调解可能,便电话通知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天,影楼的经营者李照亲自到庭参加。
李照说:“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也很抱歉。我们的工作人员都经专业培训,拍照服务完成后才发生肺炎。生病肯定不是我们引起的。”
“拍摄前我前已经说了小孩子胀气刚从医院回来……”小宋有点情绪激动,哽咽着说:“你们还开了两个风扇吹他!”
李照解释道:“所有工作是经过你们同意,你们全程参与的……”
“出生一个月不到,就有半个月住在医院,因为挂瓶,手上脚上找不到血管,反复扎了多少次针……”小宋哽咽了。
双方各执一词,办公室的空气凝固了。
暖心守护助成长
“双方分歧在于孩子的肺炎是不是由摄影行为引起。”法官转向李照,“拍照本身就很累人,而且你们如何保证周围的环境适合新生儿长期拍摄?”
李照一时语塞。法官接着说道:“如此,也就无法排除是因拍摄行为不当导致了孩子的肺炎。”
李照嘟哝着:“可这都经过孩子的父母同意的。”
“作为一个父母,希望给孩子拍照留念我们都可以理解。可孩子刚从医院回来,你们完全可以让摄影师改时间再来,对吧?”
小宋沉默不语。
见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法官趁热打铁:“仅凭你们一面之词无法判定小冬瓜的肺炎是否与拍摄有关。若调解不成,案件可能需要鉴定。”
“鉴定会很麻烦吗?”小宋问。
“鉴定要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不论结果如何,鉴定费得由你们其中一方承担。但现孩子刚痊愈,若鉴定过程中再次生病得不偿失。”法官又转向李照,“小冬瓜花费的医疗费近2万元,自费部分就7400元,数额不大。如果能相互退让,可以节省时间成本,小孩也可免受波折。”
“我们可以返还1000元拍摄费用,另外再支付3700元当医疗费。”李照说道。
小宋想到近一个多月的折腾,随即表态:“我们就是想争个理,既然对方有这个态度,返还拍摄费还赔偿部分医疗费,我看就这样早点了结纠纷吧。”
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付清了款项。
注: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法官后语
漳浦法院民二庭庭长 刘建头
漳浦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蔡玉华
近几年新生儿拍照逐渐流行,但行业入门缺乏有效监管。双方在拍摄之前,关注点多在价款、服务内容上,容易忽略服务过程中附随的婴幼儿护理义务,发生问题后对责任的承担难免产生争议。
因新生儿拍照引发婴幼儿健康权受到侵害,涉及双重法律关系,原告可以按服务合同,也可以选择按一般民事侵权主张权利,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都无法回避婴幼儿身体出现的问题与拍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一基础事实的专业判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势必委托司法鉴定,耗费时费力不说,更主要是反复折腾对婴幼儿健康成长不利。法官以原告方初为父母未能尽责的歉疚感和影楼经营者维护声誉的顾虑为切入点,与双方坦诚沟通交流,权衡利弊得失,顺利促成调解。
配图漫画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