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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云霄法院一生态案件获评“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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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30 09:25:56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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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云霄县人民法院“袁某、晋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系全市法院系统中唯一获评的案件,该案件还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候选名单。


袁某、晋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8日,被告人袁某雇佣被告人晋某,未经许可在某海域向非法采砂船过驳运输海砂6790.50立方米,价值人民币393849元。经评估,海域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价值为15817.90元。该案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袁某、晋某提交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红树林补植方案,云霄县人民法院聘请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对方案进行论证,建议明确红树林的种植物种、苗龄、种植密度和种植时间,细化费用项目,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验收监管单位。经法院主持调解,云霄县人民检察院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袁某、晋某共同预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35000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补植红树林。经技术调查官论证,该补植方案预计未来三年内可增加38吨蓝碳碳汇量。云霄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犯罪情节与补植复种等悔罪表现,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于文轩


本案立足于全面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引入专业技术力量辅助案件办理,在修复责任的确定、修复方式的执行等方面探索创新,对类似案件审理具有良好的指导示范意义,为个案司法推动生态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一方面,通过制度兼容,实现司法专业辅助的创新与突破。生态环境案件专业性强、领域覆盖面广。特别是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不仅涉及定罪量刑的法技术问题,而且涉及后续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的修复、恢复问题。因此,专业化、科学化的司法辅助机制非常重要。本案探索实践的“公益诉讼技术官+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双专家协同模式值得推广。基于这一模式,专家多角度全方位地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生态环境案件中的鉴定意见、技术问题和修复方案作出专业判断及修正,有助于提升生态环境司法质效和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另一方面,通过个案探索,丰富替代修复的样本。本案中“造林增汇”蓝碳修复模式以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为生态学基础,以生态功能修复、生态系统的结构稳定平衡为目标,为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提供多种修复选项,助力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来源:福建高院、云霄法院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