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法质效的更高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部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4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通知》发布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纠纷类型,为当事人起诉、答辩提供规范全面的诉讼指引,方便人民群众聚焦诉讼请求、争议问题、事实理由,有针对性地提供诉讼材料,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审判质效的更高需求。示范文本采用表格化、要素化方式,意在让人民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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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