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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好“枫”景 | 龙海法院:巧借闽南乡音 守护“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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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2 08:41:13 打印 字号: | |

“余阿婆,汝呷饱未(您吃饱了没)?”

“呷饱了(吃饱了),感谢你们上门调解。”

……

一场原本剑拔弩张的家庭赡养纠纷,在龙海法院台商区法庭法官用本地闽南腔调耐心细致地调解交流中,双方情绪渐渐趋于缓和,亲情裂缝得到了有效修复。

案 情 简 介


年近九旬的余阿婆养育了阿中、阿亮两个儿子,自丈夫去世后便跟随阿亮生活,因为年老多病,多次住院治疗,需专人护理,而阿中尚未履行赡养义务,余阿婆也不忍心由阿亮独自负担,无奈之下将阿中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赡养费用。

调 解 过 程



法官分析案情后,认为该纠纷以调解方式处理效果较佳,且考虑到余阿婆行动不便,决定主动上门。到余阿婆住处后,法官首先组织兄弟俩共同倾听余阿婆诉说近些年生活的不易,随后逐一与兄弟两人疏导谈心,从抚养责任与赡养义务、母子血缘与手足情缘、言传身教与家风传承等方面讲清法理、情理、道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余阿婆由兄弟二人轮流照顾,一家人重归于好。

法 官 寄 语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也是作为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道德义务,作为子女要提供物质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还应在精神上关心、慰藉老人。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龙海法院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