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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轮训 | 漳州法院举办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实务暨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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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1 10:24:07 打印 字号: | |


8月16日至8月17日,漳州中院举办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实务暨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业务培训班。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参加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全市法院从事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法官和入选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库的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共计近40人参训。

林微专委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生态审判使命感,实现办案四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落地见效,丰富技术调查官案件的适用类型,争取到年底全市实现适用全覆盖。坚持协同发展,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其他政法部门的协作交流,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宣传工作,提升生态司法影响力。


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教授、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黄旭光结合典型案例,生动分享关于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的实务思考;龙岩中院生态庭副庭长卢维善就《绿碳司法的实务检视与规范适用——福建法院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适用解读》开展专题讲座;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实践、技术革新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授课;参训人员实地调研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樟塘镇南埔村,进行现场教学。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针对生态环境审判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及生态技术调查官在审判中如何更好发挥作用进行深入交流研讨,达成共识。

本次培训授课内容丰富多样,既有理论研究,也有实务思考。参训的生态技术调查官纷纷表示,今后将用好用足技术调查官的身份,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生态案件审理提供更多技术支持,努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生态司法修复科学化。

来源:漳州中院生态庭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