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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生态司法机制,全国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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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7 09:49:22 打印 字号: | |

· 奋斗的样子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福建省漳州市两级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勇于创新,全国首创的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等多项创新成果被写入《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多起涉生态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漳州法院的法治力量。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