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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土楼法庭 “方圆”文化绘就法治亮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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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04 08:51:57 打印 字号: | |

倚山偎翠,方圆错落。南靖是福建土楼故里,分布着15000余座土楼,蕴含着“方圆智慧、以和为贵”的文化底蕴,有20座土楼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近年来,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适应世界文化遗产土楼保护的司法需求,传承土楼文化方圆智慧、和合之美,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绘就“以和为贵”新“枫”景。


2023年10月,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邀请辖区各基层社会治理单位人员到法庭参观并开展座谈 摄影 魏明东


融合文化

“无讼”理念一脉相承


“世事让三分天宽地阔,心田存一点子种孙耕。”因开荒地归属问题争吵不休的张某和荣某,在土楼法庭法官陈伟煌引用进士楼楹联的劝解下,渐渐地低下了头。


原来,张某在其家门口开荒地上种植水果,荣某认为张某侵占自己的开荒地,遂趁张某不在时将这些果树砍伐破坏,两家因此积怨。张某将荣某诉至土楼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3500元。


土楼法庭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纠纷情况,并联系特邀调解员肖耀钦到现场组织调解。在调解现场,陈伟煌和肖耀钦借用土楼楹联文化,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说情理的方式,引导双方各退一步。最终,法庭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荣某赔偿张某1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方正法度,圆融情理。土楼文化调解法融合了传统文化的调解方式,既解决了具体纠纷,又传递了和谐共处的价值理念。”福建省人大代表、南靖县高竹金观音茶叶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赖玉春表示。


土楼是“大家庭、小社会”的和谐典范,强调开放包容、向善崇法、以和为贵,体现为“无讼”“息讼止争”的司法文化和诉讼理念。土楼法庭创新性地将土楼楼名、楼形、楹联、典故等传统文化内涵融入司法理念,与调解原则、调解方法相结合,借景说情、借物说理、借案说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司法调解品牌。近三年来,土楼法庭运用土楼文化调解法,化解了近600起纠纷,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减少。


汇聚资源

矛盾纠纷“一网统管”


“你好!我是南靖县土楼管委会综治中心分流员,土楼景区发生一起侵权责任纠纷,需要土楼法庭派人指导调解。”


今年年初,湖南某运输公司司机林某在南靖云水谣景区某旅店停车期间,在旅店负责人张某的指挥过程中不慎遇险受伤。


土楼法庭司法联络员接到指导调解需求后,当即把工单派发给土楼法庭速裁法官黄耀西。黄耀西接到工单后,迅速前往南靖县土楼管委会综治中心指导调解。


“林某是在张某指挥停车过程中受伤的,医疗费应由他们两人承担,公司没有赔偿责任。”面对南靖县土楼管委会综治中心调解员的询问,张某、林某及所在运输公司三方对事故责任划分各执一词。


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黄耀西认为调解的突破口在于责任划分,他向当事人充分阐明法律法规和事故责任划分。最终,三方达成调解,湖南某运输公司、张某当场向林某履行医疗费。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如何汇集更多基层解纷资源回应群众的需求?土楼法庭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创新“一庭二所三中心”(一庭即法庭,二所即派出所、司法所,三中心即综治中心、诉非联动中心、生态协同保护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汇聚镇(园)、村(社区)各类基层社会治理资源,以庭、所—中心—村(网格)为层级,大力推进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双向分流分类“一网解决”。


此外,土楼法庭还与辖区61个村(社区)、土楼景点共建“无讼村居”“无讼景区”,定期梳理辖区矛盾纠纷主要类型、成因及对策,从源头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瞄准需求

解纷触角向一线延伸


每到旅游季,南靖土楼景区处处是人头攒动、车水马龙的景象。


“没想到景区里有法庭,能这么快解决纠纷。”王某向土楼法庭工作人员沈湫玮竖起大拇指。


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在南靖县田螺坑景区,游客王某与商贩魏某就商品价格发生争执,引来游客的围观。在景区巡回办案的沈湫玮得知后,立即赶往现场,在了解事情相关情况后,引导双方当事人来到土楼楼长调解室,与楼长老简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王某与魏某渐渐心平气和并达成了和解。


“旅游业要发展,司法服务就要跟上。涉旅游矛盾纠纷的化解事关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和旅游品牌形象,针对涉旅游案件证据不易固定、当事人行程紧凑等特点,土楼法庭秉持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在景区设立巡回法庭,开发微信小程序‘和贵在线’,为涉旅游纠纷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实现涉旅游纠纷在线办理、在途解决。”土楼法庭有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土楼法庭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打造“半小时司法服务圈”“二维码直通法庭”等便民利民司法新举措,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当庭调解,让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此外,土楼法庭还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组建“土楼与法同行”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各种咨询、援助活动,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南靖法院院长卢明春表示,下一步,土楼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度挖掘土楼文化内涵,探索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庭工作模式,在方圆之间绘就如画“枫”景。



来源:中国审判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