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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漳州这一案例入选福建法院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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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10 09:00: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福建高院发布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华安法院报送的《执行+救助+和解+回访,四步执行助“重生”》案例入选



案例八

执行+救助+和解+回访,四步执行助“重生”案例——华安县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陈某受雇于李某从事电缆线普查工作,2019年陈某在工作中不慎摔伤,下半身瘫痪,经鉴定其伤情为一级伤残。该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但李某在支付首期款项后,未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陈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21多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是2019年底至2020年,恰逢疫情爆发,依据疫情管控政策,查人找物更为困难。二是申请人遭受身体一级伤残重大变故,常日蜗居在家,情绪变化较大,呈现出较大的悲观情绪,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不信任感。



【亮点举措】

为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华安县人民法院多举措并行,助力案件执行。一是查控财产防转移。执行法官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车辆,防止其转移财产,同时积极与公安机关联动,排查被执行人李某的行踪。二是司法救助解急愁。面对重大变故对生活作业带来的影响,执行法官积极引导陈某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为陈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缓解其生活困难的燃眉之急。三是执行和解促和谐。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被执行人李某于2023年依法被强制拘传到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行为的后果,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但其因目前工程建设回款较慢且家人患病,请求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组织双方线上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签具执行和解书,被执行人依约按期还款,该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四是入户回访助“重生”。针对陈某在遭受身体残疾重大变故后产生心理产生变化的情况,执行法官做好案件后半篇工作,带上牛奶等慰问品上门回访陈某,鼓励陈某要重拾生活信心,多出门享受阳光,与身边亲友多沟通联系,陈某逐渐打开心结,积极拥抱生活,并向法院寄送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典型意义】

关心关爱残疾人,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陈某作为劳动者在受雇过程中因伤导致一级伤残,身体条件遭受重大变故,经济生活陷入严重的困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华安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司法救助与执行和解等措施,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执行结案后,仍关心残疾人的生产生活,主动回访慰问,鼓励其拥抱生活,解开残疾人因身体遭受重大变化产生的心结,让其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





来源:福建高院



 
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