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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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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16 16:13:06 打印 字号: | |

黄东标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010.10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2011.12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基层法官办案标兵;

2012.12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2014.06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福建省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2017.02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十佳法官并授予个人二等功;

2017.02被福建省总工会评为最美劳动者;

2019.01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2022.01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

2024.12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

 

黄东标,他扎根民事审判一线23年,担当作为、实干奉献,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法治理念和为民情怀,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位居全省民商口法官前列,所办案件无一上访申诉。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全省最美劳动者、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一、“党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就是我前进的方向”——做司法改革的先行者

黄东标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紧跟司法改革步伐,解放思想、探索创新,深化调解速裁、分调裁审各项工作,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减轻人民群众讼累,为芗城法院获评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省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作出积极贡献。

2012年,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黄东标积极探索调解速裁工作模式,推动芗城法院设立全省首个小额案件审判庭,并被省法院确定为小额速裁试点单位,他自发撰写《小额速裁制度汇编》《小额速裁法律文书集》《首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实例》,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成效凸显,调撤率高达97.8%,当庭履行率提升至40.7%,小额案件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2020年初,黄东标转任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后,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组建大速裁团队,实现以全院20%人力化解65%以上民商事案件。于此同时,他把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要求牢记在心,推动成立大调解长廊,“和为贵、善为本、诚为先”等理念通过木板年画等漳州传统文化元素融入调解室布局,形成22间类型化调解室,着力搭建“五横一纵”类型化多元解纷机制,促成辖区38.16%的案件得到分流解决

二、“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做人民的法官”——做为民司法的引领者

扎根基层一线20多年来,黄东标始终坚守法治信仰,深耕民事审判,实现从杂家到专家的蜕变,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妥善化解每一起纠纷,用实际行动诠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

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这是同事们对他最直接的印象,并称呼他为“行走的民法典”。“只要遇到疑难杂症,找标哥就对了,法律条文甚至司法解释、最新的案例,他都非常清楚。”他曾经的法官助理,现任立案庭庭长曾陈斌说。

“始终在法治轨道上高速运转,二十多年如一日,从未停歇,这是他最难得的优点。”共事20多年的时代楷模黄志丽如此评价。201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以后,黄东标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带领审判团队冲刺办案,所在团队审判质效实现大幅度提升,个人审结民商事案件1687件,年均审理繁案337.4件。2021至2023年案件一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连续三年保持“零”记录。

一起责任主体不明的溺水身亡赔偿案,得知死者配偶残疾、孩子尚在襁褓之中,黄东标主动走访有关部门了解调查码头管理责任者,向原告释明追加多名被告,最终让被告无可辩驳地全额支付了死亡赔偿款,案子审理完后,他还积极走访民政局,帮助死者家属申请了低保,并协调将其免费安置进了市福利院。细微处彰显为民情怀,黄东标坚持把裁判文书写在街头巷口的工作室中、写在田间地头的法官“门诊”里、写在对群众们的暖心服务上,成为为民解忧的贴心人。

三、“责任多扛一些、办案多想一层 ”——做忠诚履职的答卷者

张军院长指出,人民法院必须“跳出‘办理’看‘治理’”。黄东标致力于抓前端、治未病,承担起社会治理之责,抓实多元解纷、融合善治,切实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

2020年,有感农民工维权艰难的司法现状,黄东标经过多方调研,在农民工密集的施工场所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会同兄弟单位共同搭建“调裁审”三合一劳动争议解决平台,以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巡回法庭建立后,欠薪案件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8天,调撤率提升至61.23%,当庭履行率达65%以上

在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时代背景下,黄东标推动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涉台法律服务点,“两岸情同一心”理念努力在涉台案件办理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获得漳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的肯定。

涉少审判工作,也是黄东标一直关注的重点领域。面对因校园欺凌导致重度抑郁的初中生阿陈,他主动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在维护好合法权益的同时,向教育局发出《关于防范校园欺凌的司法建议书》。此外,还推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2023年民一庭顺利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

四、“不能让自己的行为玷污法治天平的光辉”——做公正廉洁的守护者

作为一名法官,黄东标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办案以来从无错案、重大过失和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发生。

清清白白做人、磊磊落落办案,是黄东标恪守的行为准则,“得把案子办成铁案”是他的座右铭。在办理某木业公司买卖合同的系列案件中,木业公司代理人在案件调解时,直接把装有10000元现金的信封偷偷放在黄东标座位靠垫下方,黄东标发现后,主动向院领导汇报,第一时间把钱交到督察室,并如实写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

“金钱的诱惑无处不在,但是一定要珍惜人民给予的权力与信任,宁愿得罪人,也不能违背良知违反法律。”黄东标始终牢记入院廉政谈话时老院长语重心长的嘱咐,以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着法治天平的不偏不倚,树立了人民法官的公正形象。

作为审判团队的火车头,黄东标清廉正派的工作作风,也影响着团队的每一位干警,6位年轻干警在其示范引领下逐步成长为中层正职,有效带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张琪